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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蘭卡處方藥
تم النشر بتاريخ 9 آذار 2023
Meta 決定保留 Facebook 上某篇在斯里蘭卡財政危機期間呼籲捐贈處方藥給該國的帖子,監察委員會曾表示支持這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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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摘要
Meta 決定保留 Facebook 上某篇在斯里蘭卡財政危機期間呼籲捐贈處方藥給該國的帖子,監察委員會曾表示支持這項處置。然而,監察委員會認為自作主張私下給予政策豁免權與 Meta 所肩負的人權責任相違,因此提出就「政策精神」寬免一事詳加說明並維持一貫標準的建議。所謂的寬免是指,如果過於嚴格解讀政策會產生與政策宗旨相矛盾的結果,內容在這種情況下便可獲准發佈。
關於本案
2022 年 4 月,斯里蘭卡某個醫學工會的 Facebook 專頁上發佈了一張圖像,呼籲大眾捐贈藥品和醫療物資給該國,並附上連結以供辦理捐贈手續。
當時,斯里蘭卡正遭逢嚴重的政治和財政危機,導致該國外匯存底見空。因此,醫療物資有 85% 仰賴進口的斯里蘭卡缺乏經費輸入藥品。據醫師指出,當地醫療院所的藥品和基本必要物資皆陷入匱乏,恐怕即將引發巨大的衛生災難。
負責在斯里蘭卡發生這場危機時監察風險的 Meta 團隊,發現了這起個案中所述的內容。Meta 認為該帖子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管制商品和服務的規定,這項規定嚴禁任何內容徵求處方藥,而該帖子卻套用了經過彈性擴大的「政策精神」寬免情況。
「政策精神」寬免是指,如果過於嚴格解讀規定而產生的結果與政策宗旨和 Meta 價值觀不符,則內容在這種情況下便可獲准發佈。經過彈性擴大的寬免權適用於所有類別的內容,而非僅限於個別帖子。「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的宗旨包含「促進安全」。Meta 已將本案提交給監察委員會。
重要調查發現
監察委員會認為,該帖子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管制商品和服務的規定。不過,監察委員會認為,套用經過調整的「政策精神」寬免情況來允許發佈該內容或類似內容乃為合宜之舉,也符合 Meta 的價值觀和人權責任。
就斯里蘭卡的危機而論,人民的健康和安全陷入極度危險,而寬免之舉正與《社群守則》「促進安全」的目標和人民的健康權不謀而合。雖然開放捐贈藥品可能會引發風險,但 Meta 採取的行動因斯里蘭卡有實際需求而顯得合理。
然而,Meta 指出「政策精神」寬免情況除了斯里蘭卡市場以外,「可能」也適用於斯里蘭卡境外以錫蘭文發佈的內容,這令監察委員會感到憂心。Meta 必須清楚交代寬免情況的適用條件。此外,Meta 也應確保大規模寬免的舉動能照顧到影響對象的族裔和語言多樣性,以免意外造成歧視。斯里蘭卡的官方語言為錫蘭文和塔米爾文,後者的使用族群主要是人口屬於少數的塔米爾族和回教徒。
監察委員會也認為,為了不悖離自身的人權責任,Meta 應採取行動來讓用戶更加了解「政策精神」寬免情況,並確保適用條件維持一致。
舉報內容適用「政策精神」寬免情況的用戶不會收到相關通知,而用戶也完全無從得知有此例外。《社群守則》中並未提及「政策精神」寬免情況,Meta 也未於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發佈相關資訊,因為這類寬免情況符合具新聞價值的豁免條件,監察委員會的建議在這方面起到了部分影響。自作主張私下給予 Meta 政策豁免權,與 Meta 所肩負的人權責任相違。
目前顯然沒有設下明確的條件,來指出授予和終止「政策精神」寬免權的時機。監察委員會強調這類條件對於確保處置維持一貫十分重要,並建議 Meta 予以公佈。此外,監察委員會也認為 Meta 若要基於相同目的套用寬免情況,就必須評估是否需要給予相關政策的獨立豁免權。
監察委員會的判決
監察委員會表示支持 Meta 在 Facebook 上保留該帖子的處置決定,
同時也對 Meta 提出以下建議:
- 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發佈「政策精神」寬免情況相關資訊,包括 Meta 藉以決定是否彈性擴大寬免權的條件。
- 在《社群守則》中說明,如果過於嚴格解讀規定而產生的結果與政策宗旨和 Meta 價值觀不符,則可給予寬免。這段說明應以連結的形式,附於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的「政策精神」寬免情況相關資訊中。
- 如果用戶舉報的內容適用於「政策精神」寬免情況,則需通知他們。
- 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公開分享與已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相關的綜合資料,包括數據以及受影響的區域和語言。
* 個案摘要為提供個案概覽,不具先例價值。
個案判決全文
1.判決摘要
Meta 決定保留 Facebook 上某篇呼籲捐贈處方藥給斯里蘭卡的帖子,監察委員會表示支持這項處置。儘管違反 Meta《社群守則》中有關管制商品和服務的規定,該內容仍因 Meta 大規模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而留在 Facebook 上。所謂的寬免是指,如果內容是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到 11 月 10 日這段期間於斯里蘭卡試圖捐贈、饋贈或徵求處方藥,便可獲准發佈。監察委員會認為,有鑑於斯里蘭卡當時正遭逢嚴重的政治、經濟和醫療保健三重危機,寬免乃為合宜之舉,但仍呼籲 Meta 向用戶進一步說明「政策精神」寬免情況的適用條件,特別是危機時刻。
2.個案說明與背景資訊
2022 年 4 月,某位 Facebook 用戶在斯里蘭卡醫學工會的 Facebook 專頁上發佈了一張圖像,當中附上的按鈕寫著「捐贈」,還有一段用英文撰寫的說明文字,請求大眾按下提供的連結來捐贈藥品和醫療物資給斯里蘭卡。說明文字中的連結會連到該工會的對外網站,站上則指出斯里蘭卡的醫療保健業陷入危機,需要大眾捐贈處方藥來維持醫療保健體系運作。該網頁也為捐贈者提供了操作指示,包括取得:1) 藥品受捐者的來信;2) 載明藥品類型、數量和價值的商業發票;以及 3) 藥品標籤的掃圖。該帖子已被瀏覽超過 80,000 次,分享不到 1,000 次,並且沒有任何人提出舉報。
帖子發佈當時,斯里蘭卡正遭逢嚴重的財政危機,導致該國外匯存底見空。對於政府官員在該國的經濟危機中表現失職,許多斯里蘭卡人都發起抗議。2022 年 6 月,據聯合國指出,該國有大約四分之三的人口因嚴重糧食短缺而減少進食。斯里蘭卡有 85% 的醫療物資是從他國進口,特別是印度。由於深陷貨幣危機,斯里蘭卡已無經費輸入這些藥品。2022 年 4 月,據斯里蘭卡當地醫師指出,醫療院所的藥品和基本必要物資陷入匱乏,恐怕即將引發巨大的衛生災難。常態性手術已被取消,醫師擔心死亡率將急遽增加。2022 年 9 月,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斯里蘭卡分部挺身而出,為該國採購並發放重要基本藥品和醫療物資,參與合作的還有世界衛生組織(WHO)斯里蘭卡分部,聯合國的中央緊急應對基金(CERF)更是提供金援。
Meta 全球營運團隊負責在斯里蘭卡持續不斷的危機中監察相關風險,於是發現了本案所述有爭議的內容。Meta 指出,這類監察工作通常是在高風險事件期間進行,該團隊所具備的專業素養以及對於平台外部狀況的評估,讓工作得以更快完成。列案內容已先呈交進行兩次額外審查,之後才送達 Meta 內容政策團隊。
Meta 授予了具有時效限制、經過彈性擴大的「政策精神」寬免權,允許該帖子以及其他試圖在斯里蘭卡捐贈、饋贈或徵求處方藥的內容發佈。如果嚴格執行相關《社群守則》會產生與其宗旨和目標相悖的結果,Meta 就會根據「政策精神」套用例外情況。經過彈性擴大的政策寬免權,是指所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內容所適用的一般寬免權,並只能在 Meta 內部團隊呈報後授予。授予後,經過彈性擴大的政策寬免權就會由大量審查人員執行。「政策精神」寬免權是在 2022 年 4 月 27 日授予,有效期間為兩週(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生效,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為止)。寬免權在歷經定期審查和續用後曾多次展延。
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以來(當時寬免權已終止),Meta 根據「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審查了任何試圖在斯里蘭卡捐贈、饋贈或徵求處方藥的內容,並在不授予寬免權的情況下執行政策。
Meta 將此案例轉介給監察委員會,指出本案難以處理且情節重大,一是因為本案涉及平衡「安全」和「發言權」兩大價值理念,二是因為本案涉及斯里蘭卡金融危機,刪除該內容可能會因缺乏醫療藥物而導致可預防的死亡事件。Meta 已要求監察委員會評估該公司應如何為其「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制定地區限定的臨時性「政策精神」寬免情況,特別是在發生危機或衝突的情況之下。
3.監察委員會的權限與範疇
監察委員會有權審查 Meta 主動提交的處置決定(根據委員會章程第 2 條第 1 節;規章制度第 2 條第 2.1.1 節)。監察委員會可以要求 Meta 提交其處置決定。
監察委員會可以支持或推翻 Meta 的處置決定(委員會章程第 3 條第 5 節),其決定對公司具有約束力(委員會章程第 4 條)。Meta 也必須評估監察委員會處置決定套用至具有類似情境之相同內容的可行性(委員會章程第 4 條)。監察委員會的處置決定可能包括政策建議聲明,其中包含 Meta 必須回應的非約束性建議(委員會章程第 3 條第 4 節;第 4 條)。在 Meta 承諾根據建議採取行動的部分,監察委員會將監督其執行成果。
4.權限與指引來源
以下標準和先例為監察委員會對本案的分析提供了依據:
I.監察委員會的處置決定:
先前監督委員會最相關的處置決定包括:
- 「伊朗抗議標語」(2022-013-FB-UA):本案是關於 Meta 在危機時刻可能如何套用其他首要政策寬免情況(具新聞價值的寬免情況)。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就已給予的新聞價值寬免情況向大眾提供更多相關資料,並在套用這類寬免情況時發出公告。
- 「哥倫比亞抗議活動」(2021-010-FB-UA):本案是關於因具新聞價值而給予的寬免權。監察委員會建議,如果用戶舉報的內容被評估為違規,但出於公共利益原因而套用新聞價值寬免情況並保留在平台上,則 Meta 應告知舉報內容的用戶。該通知應提供連結,以通往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對新聞價值寬免情況的解釋。
- 「前總統特朗普的停權」(2021-001-FB-FBR):本案是關於 Meta 如何因應危機並給予政策豁免權。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制訂並發佈政策以管理 Facebook 對危機或陌生情況的應變處理方式,在這些情況下,Facebook 的常規程序無法防止或避免發生立即性的傷害。」
II.Meta 的內容政策:
《社群守則》中有關管制商品和服務的規定
根據《社群守則》中有關管制商品和服務的規定,Meta「嚴禁個人、製造商和零售商試圖購買、銷售、抽贈、饋贈、轉讓或交易特定商品和服務」,包括「企圖捐贈或饋贈處方藥」,以及「徵求處方藥,除非內容是在討論處方藥在醫療背景之下的可負擔性、通路或有效性」。本《社群守則》的政策宗旨為促進安全,同時遏止可能造成傷害的活動。根據本《社群守則》的規定,「處方藥」是指「需要有處方或醫護人員才能開出的藥物」。
「政策精神」寬免情況
如果過於嚴格解讀規定(「禁止發佈的內容」一節和違禁內容清單所述的規定)而產生的結果與政策宗旨(各項《社群守則》規定的前言)和 Meta 價值觀不符,Meta 可能會對內容套用「政策精神」寬免情況。
在本案中,Meta 套用了「政策精神」寬免情況,允許試圖在斯里蘭卡捐贈、饋贈或徵求處方藥的內容發佈。此舉著眼於該國的經濟危機,以及對於藥品的急切需求。在給予監察委員會的答覆中,Meta 指出寬免情況適用於斯里蘭卡境內發佈的內容,且受到該公司「市場取向」的影響,「可能包括斯里蘭卡境外以僧伽羅文發佈的內容」。Meta 並未提及寬免情況適用於斯里蘭卡境外以塔米爾文(該國另一種官方語言)發佈的內容。
監察委員會分析時參考的依據也包括 Meta 尊重「發言權」的價值觀(該公司將其視為至高無上),以及重視「安全」的價值觀。
III.Meta 的人權責任
在 2011 年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背書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簡稱 UNGP),針對私人工商企業的人權責任定出了適用的自願架構。2021 年,Meta 公告了其《企業人權政策》,重申會遵守《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中所述之權利。
監察委員會是根據以下國際標準分析 Meta 在本案中所肩負的人權責任:
- 意見和表達自由的權利:《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 19 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2011 年)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聯合國意見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的報告:A/HRC/38/35(2018 年)和 A/74/486(2019 年)。
- 生存的權利:ICCPR 第 6 條。
- 維持健康的權利: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第 12 條;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2000 年)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
5.用戶提交資料
該帖子的作者收到監察委員會審查結果的通知,並有機會向監察委員會提交陳述,但實際上並未提交。
6.Meta 提交資料
Meta 向監察委員會解釋,雖然《社群守則》不允許內容徵求處方藥,該公司仍認為「有鑑於斯里蘭卡經濟危機導致處方藥的需求浮現,依照『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規定給予寬免權便顯得合理」。這項政策宗旨指出,該政策的目標是「促進安全並遏止可能造成傷害的活動」。Meta 更指出,要決定給予經過彈性擴大的寬免權「格外不容易」,因為 Meta 必須考慮斯里蘭卡在危機期間的需求,以及開放用戶在該公司的平台上分享和交換可能有害的藥品會引發哪些風險,然後找出權宜之計」。此外,Meta 也表示斯里蘭卡等多數國家「設有嚴格的藥品流通法律,廣泛將管制物質的銷售、運輸或轉讓行為視為犯罪」。然而,該公司宣稱其在本案中決定授予「政策精神」寬免權一事,在考慮斯里蘭卡因醫藥短缺而對安全構成風險的情況下,更進一步地實現了促進用戶安全和公共衛生保障的合理目標。
Meta 認為其處置決定與自身價值觀相符,也與提供公共衛生保障方面的人權責任契合。Meta 例舉了針對捐藥一事所授予的其他寬免權,包括:(a) 鑑於古巴在 2022 年因遭遇經濟危機而突然陷入藥品短缺窘境,給予為期三個月的寬免權;(b) 鑑於黎巴嫩在 2021 年經濟危機期間突然陷入藥品短缺和價格過高的窘境,授予九個月的寬免權;以及 (c) 鑑於俄羅斯入侵導致物資短缺,自 2022 年 2 月 27 日起持續在烏克蘭給予寬免權。
Meta 表示,該公司也以 2019 冠狀病毒病相關藥品為限授予「政策精神」寬免權,「允許內容提及在阿富汗(1 個月)、印尼(1 個月)和緬甸(5 個月)捐贈和徵求醫療級氧氣,並允許內容提議在印度(1 個月)和尼泊爾(2 週)捐贈或徵求捐贈瑞德西韋(Remdesivir)、法匹拉韋(Fabiflu)和塔西單抗(Tocilizumab)」。此外,Meta 也指出在個別情況下,該公司仰賴「獨立分析報告來驗證危機事件」。
在對於監察委員會疑問的回覆中,Meta 指出在危機狀況下大規模給予和終止「政策精神」寬免權的條件,會因政策性質和危機事件情境而異。該公司另外指出,其處置決定的依據通常是內部團隊的意見,有時則是外部利害關係人士的看法。在本案中,Meta 指出該公司的處置決定取決於是否有「證據充足的危機事件」,包括有關醫藥短缺的「新聞報導和經濟分析」。Meta 已將「知名醫學權威人士提到的醫藥需求」列入考慮。
此外,Meta 也在對於監察委員會疑問的回覆中表示,過去三年來,該公司授予的寬免權只有少部分經過彈性擴大,而當中又有很低的比例與「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相關。政策寬免權只能在 Meta 內部團隊「呈報」後授予。經過彈性擴大的政策寬免權,是指所有符合特定條件的內容在大量審查人員最初審查時所適用的一般寬免權。未經彈性擴大的寬免權為個別帖子所專有。
監察委員會向 Meta 提出了九個書面問題,內容涉及斯里蘭卡的「政策精神」寬免權、Meta 的危機處理協定,以及 Meta 針對「政策精神」寬免權生效和終止所採取的一般做法。Meta 對所有問題都作出了充分的答覆。
7.公眾評論
監察委員會收到有關本案的三則公眾評論,其中兩則來自美國和加拿大,另外一則來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
這些提交的公眾評論涵蓋下列主題:接受藥品捐贈的風險;Meta 不允許在自家平台上策劃處方藥捐贈活動所造成的傷害;以及 Meta 在設定政策例外情形時,必須提出尊重人權的明確判定條件。
若要閱讀針對本案提出的公眾評論,請點擊此處。
8.監察委員會分析
監察委員會選擇受理本案,是因為 Meta 是否在危機狀況下針對藥品捐贈一事給予寬免權的決定,對於受影響國家的人民取得保健服務和衛生危機事件相關資訊會有很重大的影響。經由處理本案,監察委員會亦可評估 Meta 對於「政策精神」寬免權所採取的做法,並提供這方面的建議;此外,監察委員會還能評估該公司對於執行因國家而異的規定所採取的做法。監察委員會在分析 Meta 的內容政策、人權責任和價值觀後,判斷是否應移除此內容。此外,監察委員會也針對 Meta 更廣泛的內容管理做法,評估了本案所造成的影響。
8.1 遵守 Meta 的內容政策
監察委員會認為,本案中的內容違反《社群守則》中嚴禁內容「徵求處方藥」的管制商品和服務相關規定。然而,監察委員會認為大規模授予「政策精神」寬免權,讓該帖子和類似內容在斯里蘭卡面臨迫切需求之際免於從 Facebook 上移除,乃為合宜之舉。
I.內容規定
Meta 的「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嚴禁「企圖捐贈或饋贈處方藥」,也禁止帖子徵求處方藥,「除非內容是在討論處方藥在醫療背景之下的可負擔性、通路或有效性」。
監察委員會指出,本案中的內容是捐贈活動策劃工作的一部分。然而,該內容本身並未「企圖捐贈或饋贈處方藥」,而是呼籲大眾捐贈醫療物資。因此,監察委員會認為該內容是在「徵求處方藥」。
Meta 針對版主制定的內部守則進一步指明,討論「可負擔性」是指提及相較於一般版本和品牌掛名版本處方藥價值的折扣或優惠(例如「配藥可省 5 美元」),或是列出疫苗的價格。此外,在醫療背景之下討論通路的內容可能會提出病況處理方面的建議(例如「如有過敏問題,請到 ABC 藥房購買甲基普立朗錠」)。該內容發佈時所處的情境,則是斯里蘭卡處方藥的可負擔性和通路岌岌可危。不過,監察委員會認為該內容與討論可負擔性和通路的例子不符,如 Meta 的內部守則所示。因此,該內容違反《社群守則》的規定。監察委員會指出,這些例子不包含在 Meta「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對一般大眾的用語範圍內。
Meta 表示,如果從字面解讀規定而產生的結果與相關《社群守則》的宗旨和 Meta 價值觀不符,便可授予「政策精神」寬免權。「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旨在「促進安全並遏止有可能造成傷害的活動」。同樣地,就重視「安全」的價值觀而論,Meta 會「移除可能助長對人身安全造成傷害的內容」。
視乎情境而定,實現「安全」所需考慮的因素有所不同。就斯里蘭卡而論,這段期間突發的危機起因於藥品短缺,對安全已然構成嚴重威脅。然而,在允許捐贈處方藥時也有許多重大安全顧慮,特別是在危機時刻。WHO 警告,捐贈而來的處方藥可能會過期、儲藏不當,甚至對已經陷入危機的國家造成代價高昂的審查和存放負擔(如世界衛生組織《藥品捐贈守則》第 6 頁所述)。Meta 在授予「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的寬免權時,也應當將這一點謹記於心。此外,開放用戶在 Meta 平台上分享和交換有造成傷害之嫌的藥品,可能會導致他們將藥品誤用於非法或危險用途。
儘管上述疑慮看似合理,監察委員會仍認為有鑑於斯里蘭卡的經濟危機導致醫療物資短缺,Meta 此時決定授予大規模的「政策精神」寬免權,允許內容試圖在該國捐贈、饋贈或徵求處方藥,乃為合情合理之舉。發生嚴重經濟危機時,應以更加急切的需求為準,這樣人民取得醫療服務的管道才能獲得最低限度的保障。如已收到 Meta 授予政策寬免權的適當通知,由於藥品會有當地主管機關和機構等其他責任方發放,關於藥品存放和濫用的疑慮也就隨之獲得緩解。
II.政策執行
在對於監察委員會其中一個問題的答覆中,Meta 指出在決定授予或終止「政策精神」寬免權時,內部可能會有不同的團隊參與其中,包括具備安全、人權和特定區域專業素養的團隊。如果是具有時效性的寬免權,Meta 會定期進行評估來決定要續用還是終止。Meta 指出,本案中的寬免權已於 2022 年 11 月 10 日終止,因為該公司內部的團隊在這之前提到「眼見斯里蘭卡的醫療危機有所趨緩,若再繼續放任用戶透過 Facebook 徵求藥品的濫用行為,引發的風險將大於剩餘效益」。在監察委員會提出某個跟進問題後,Meta 作出以下解釋:
有兩件事似乎舒緩了危機:(i) 多方捐贈機構、非政府組織和政府機關新捐贈的藥品緩解了短缺問題,以及 (ii) 新的臨時政府將撥款添購基本藥品重新定為優先事項。此外,局勢也有其他正向的發展,例如當地醫療院所紛紛建立一套集中化體系來協調醫療物資,而許多國際機構和印度政府也都編列新的預算,有些經費甚至專門用於採購藥品。
為了回應監察委員會的另一個問題,Meta 作出以下解釋:
政策寬免權僅適用於斯里蘭卡市場,在其他地區發佈的帖子則不適用。雖然斯里蘭卡市場包含在當地發佈的內容,但受到我們市場取向的影響,斯里蘭卡境外以僧伽羅文發佈的內容可能也包含在內。
監察委員會指出,Meta 對於寬免權實際是否適用於斯里蘭卡境外並不篤定,因此呼籲該公司審查其政策執行制度和做法,確保 Meta 更能預期寬免權可能帶來的影響。監察委員會進一步指出,Meta 似乎只對斯里蘭卡市場和僧伽羅文套用這項寬免權。斯里蘭卡的官方語言為錫蘭文和塔米爾文,後者大多是在該國和離散社群使用,以人口屬於少數的塔米爾族和回教徒為主。大規模寬免的舉動必須照顧到影響對象的族裔和語言多樣性,以免意外造成歧視。
III.資訊透明度
監察委員會指出,不論是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政策公開透明平台還是《社群守則》中,Meta 都並未發佈「政策精神」寬免權的相關資訊。網頁想要對用戶有實質幫助,就需要展示 Meta 是根據何種條件來決定是否要授予「政策精神」寬限權,以及進行彈性擴大的時機。此外,Meta 也應當公佈例子來說明這項寬免權對哪種內容有利。最後,該公司應當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列出曾大規模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並說明授予和終止的原因。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的這個網頁,也應當附上與已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相關的綜合資料,包括授予的次數以及受影響的區域和/或語言。這類似於 Meta 目前針對新聞價值寬免權所採取的做法,除了與時俱進,更大幅改善了該公司因應監察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所採取的後續行動。這一點格外重要,因為與新聞價值寬免權相仿的「政策精神」寬免權是一種籠統的例外情形,適用於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的所有內容政策。
8.2 遵守 Meta 的人權責任
監察委員會認為,在平台上保留該內容與 Meta 的人權責任相符。Meta 已經承諾將遵守《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中所述之人權,其《企業人權政策》表明該承諾也包括遵守《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Meta 決定授予寬免權,也是鑑於對人民保健權和生命權的重視。此外,監察委員會指出,從表達自由的角度來看,保健相關資訊的取得管道也格外重要(A/HRC/44/49 第 6 項)。由於遭逢嚴重的政治和經濟危機,上述權利在斯里蘭卡岌岌可危,大幅阻礙了取得醫療物資的管道。
表達自由(ICCPR 第 19 條)
表達自由權的範圍很廣。ICCPR 第 19 條第 2 項為表達權(範圍包括公共事務)賦予更大的保障(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11 項)。表達權涉及重大的公共事務,因此在衛生危機事件期間可能格外重要。聯合國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指出,「資訊自由流通,不受各種威脅、恫嚇和懲罰的阻礙,這樣除了能為生命和健康提供保障,還能促成並提倡社會、經濟、政治和其他政策方面的重要討論與決策」(A/HRC/44/49)。在本案中,該內容所策劃的行動旨在減輕斯里蘭卡人民保健和生命權因嚴重經濟危機而遭受的威脅。
如果是國家要限制表達自由,則這些限制應遵守合法性、合理目的,以及必要性和比例原則的規定(ICCPR 第 19 條第 3 項)。以上規定通常稱作「三部曲測試」。監察委員會根據這個架構來解讀 Meta 的自發性人權承諾,既攸關正在審查的個別內容處置決定,也涉及該項決定對 Meta 更廣泛的內容管理做法所抱持的觀點。根據聯合國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的看法,雖然「公司企業沒有和政府相同的義務,但公司企業的影響力使它們必須評估和政府面臨的相同問題,以保護其用戶的表達自由權」(A/74/486 第 41 項)。在本案中,監察委員會針對 Meta《社群守則》中「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下的相關規定,以及該公司凌駕一切的「政策精神」寬免權執行了「三部曲測試」。
I.合法性(清晰易懂且易於取得的規則)
合法性原則規定國家用於限制表達自由的任何規則都必須清晰易懂且易於取得(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25 項)。缺乏具體性會導致人們對規則採取主觀解釋並任意執行)。個人必須擁有足夠的資訊來判斷其表達是否及如何受到限制,從而作為調整其行為之依據。在 2018 年一份用以說明內容管理和 ICCPR 第 19 條合法性標準的報告中,聯合國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特別強調網上言論相關規定必須「清楚而具體」(A/HRC/38/35 第 46 項)。對 Facebook 套用 Meta 的內容規則,其平台的用戶應該能夠了解什麼的內容是被允許或禁止的。監察委員會認為,對用戶而言,雖然 Meta 嚴禁內容「徵求處方藥」明白易懂,但其例外情形(包括「政策精神」寬免權的相關規定)並不夠清楚,也不夠容易找到。對權利的限制必須清楚,這些限制的例外情形也必須夠明確,這樣用戶才能了解允許和禁止發佈的內容。然而,若沒有正確說明哪項寬免權能擴大言論自由範圍,這雖然未達合法性的標準,但並不會對本案中寬免權的授予構成破壞,以斯里蘭卡的情境而言尤其適用。
監察委員會指出,在「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對一般大眾的用語中,Meta 並未充分說明該如何解讀允許內容在醫療背景之下討論處方藥「可負擔性、通路或有效性」的例外情形。Meta 針對版主制定的內部守則提供了這方面的例子。監察委員會擔心這些例外情形會有交代不明確的問題,因為用戶必須了解他們可以發佈哪些內容,而不會違反規定。Meta 應當提供更清楚的指示,例如舉出符合內部守則的例子,來幫助用戶了解該公司如何解讀其內容政策。
監察委員會也指出,《社群守則》內完全沒有提到「政策精神」寬免權。Facebook《社群守則》並未說明該公司不時會在其針對特定區域或國家所制定的規則中,引進大規模短期的「政策精神」寬免權。目前用戶在通篇《社群守則》中均無從了解「政策精神」寬免權或其授予情形,因為沒有任何公開說明提到這項寬免權確實存在。自作主張私下給予 Meta 政策豁免權,與合法性標準相違。在對於監察委員會的問題所作的其中一項回覆中,Meta 指出在斯里蘭卡開始浮現危機當時,該公司尚未推出其危機政策協定,但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危機事件卻有推出:「針對在衝突期間徵求、捐贈或饋贈處方藥的內容給予寬免權,是該協定中所記載的政策籌碼之一。」不過,在與 Meta 交換意見的過程中,監察委員會提到這類例外情形缺少清楚的適用條件和協定(例如諮詢當地主管機關和外部相關利害人士)。監察委員會強調授予寬免權時必須參考客觀條件,這樣才能讓授予和終止寬免權的決定保持一致。因此,監察委員會呼籲 Meta 在通篇《社群守則》中公開說明「政策精神」寬免權,以及該公司授予這類寬免權時作為判斷依據的條件。
監察委員會同意,想要妥善管理全球為數龐大的內容,就必須設定「面面俱到」的寬免權,在授予後便能防止顯而易見的不公不義問題發生。然而,據以評估何時應當授予這類寬免權的條件,必須公諸於世。此外,如果是一再用到這類寬免權的相同情況(正如 Meta 在危機時刻針對處方藥捐贈一事不時採取行動),該公司應當仔細評估這類情況是否應專門用作相關政策的例外情形。
最後,如果用戶舉報的內容適用於「政策精神」寬免權,他們並不會收到相關通知。Meta 在對於監察委員會所作的答覆中證實,若該公司「授予了大規模的政策寬免權,用戶不會直接收到相關通知」。監察委員會在其「哥倫比亞抗議活動」處置決定(2021-010-UA)中,建議 Meta 在用戶舉報的違規內容適用寬免權,因而不在公司平台上移除該內容時通知他們。Meta 仍在評估是否要採行上述建議。同樣地,藉由通知用戶其舉報的內容適用「政策精神」寬免權,他們可以更加了解這類寬免權必須達成的條件,以及疑似違反政策的內容為什麼還是有可能會出現在平台上。
II.合理目的
ICCPR 第 19 條規定,如果國家要限制言論,就只能在促進合理目的的情況下這樣做,這些目的包括:「尊重他人的權利或聲譽......[以及]保護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和道德。」
Meta 概括禁止「試圖捐贈或饋贈」和「徵求」處方藥,是為了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衛生(ICCPR 第 19 條第 3 項),以及其他人的保健權(ICESCR 第 12 條)和生命權(ICCPR 第 6 條),而這些都是合理有效的目的。Meta 在其處置決定的解釋中指出,「對於沒有專業醫護人員提供處方或指示的用戶而言,該內容可能會促使他們取得他人非法轉讓的管制物質或非法交易的處方藥」。這與 Meta 在「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前言中所述的宗旨一致,亦即該政策是為了「促進安全並遏止有可能造成傷害的活動」而設計。
III.必要性和比例原則
必要性和比例原則規定,任何對表達自由的限制都「必須與其提供保障的功用相稱;與其他提供保障的方法比起來,必須是最不擾人的方法;[且]必須與受保障的利益成正比」(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34 項)。
在本案中,執行「管制商品和服務」政策的本意並非鑑於斯里蘭卡發生嚴重的政治和經濟危機,而對言論施加等比例的限制,因為這會阻礙斯里蘭卡人民取得藥品,導致他們的保健權和生命權岌岌可危。然而,由於 Meta 決定授予「政策精神」寬免權,斯里蘭卡人民在這場危機事件中的生命權和保健權得以獲得保障。
9.監察委員會的處置決定
監察委員會表示支持 Meta 保留該內容的處置決定。
10.政策建議聲明
A.內容政策
1.為了給用戶更清楚的交代,Meta 應當在《社群守則》的連結頁面中說明(如同該公司對新聞價值寬免權的做法),如果過於嚴格解讀規定而產生的結果與《社群守則》的宗旨和 Meta 的價值觀不符,便可授予對《社群守則》的寬免權。該公司應當附上相關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網頁的連結,當中說明「政策精神」寬免權。《社群守則》必須添加相關說明,監察委員會才會將這項建議視為已採行。
B.政策執行
2.為了給予用戶更明確的交代,Meta 應當說明舉報內容適用「政策精神」寬免權的時機。因應監察委員會在「哥倫比亞抗議活動」一案(2021-010-FB-UA)中提出的建議,Meta 近期開始稽核其用戶通知系統;為了配合這項工作,對於舉報內容被評為違規,但因適用「政策精神」寬免權而仍保留在平台上的所有用戶而言,Meta 應當發出相關通知。通知中必須附上相關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網頁的連結,當中說明「政策精神」寬免權。Meta 必須導入這項建議中所述的通知協定,監察委員會才會將這項建議視為已採行。
C.公開透明
3.為配合在「伊朗抗議標語」一案(2022-013-FB-UA)中提出的第五和第六項建議,監察委員會明確指出 Meta 應當在其政策公開透明平台發佈「政策精神」寬免權相關資訊(類似於該公司發佈的新聞價值寬免權相關資訊)。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Meta 應當:(i) 說明「政策精神」寬免權可以彈性擴大或限縮;(ii) 公開例舉哪些內容適用於這項寬免權;(iii) 指出 Meta 是根據什麼條件來判定要彈性擴大「政策精神」寬免權的時機;以及 (iv) 列出 Meta 過去三年曾大規模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並說明 Meta 何以決定授予和終止個別寬免權。隨著新授予的寬免權陸續出現,Meta 應當持續更新這份清單。Meta 必須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公開上述資訊,監察委員會才會將這項建議視為已採行。
4.為配合在「伊朗抗議標語」一案(2022-013-FB-UA)中提出的第五和第六項建議,監察委員會明確指出 Meta 應當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公開分享綜合資料,讓用戶了解已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包括授予的次數以及受影響的區域和/或語言。隨著新授予的「政策精神」寬免權陸續出現,Meta 應當持續更新這項資訊。Meta 必須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公開上述資訊,監察委員會才會將這項建議視為已採行。
*程序備註:
監察委員會的判決書是由五人團隊所備製,且獲得監察委員會大多數委員的同意。監察委員會的判決未必代表所有委員的個人意見。
此個案在作出判決的過程中,已委託某他方代表監察委員會進行獨立研究。監察委員會是由總部設於哥德堡大學的獨立研究機構提供協助,該機構的團隊成員包括來自 6 大州超過 50 位社會科學家,以及 3,200 位來自世界各國的專家。監察委員會也使用了 Duco Advisors 的協助,Duco Advisors 是一間專門提供地緣政治、信任與安全以及技術交叉領域的諮詢公司。Memetica 是一個針對社交媒體趨勢進行開放來源研究的組織,他們也提供了相關的分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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