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isão de múltiplos casos
性別認同與裸露
17 de Janeiro de 2023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兩則描繪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裸露胸部之 Instagram 貼文的原始處置,
2 casos incluídos neste pacote
IG-AZHWJWBW
Instagram 的性誘惑相關案例
IG-PAVVDAFF
Instagram 的性誘惑相關案例
案例摘要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兩則描繪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裸露胸部之 Instagram 貼文的原始處置,並建議 Meta 變更其《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使其受尊重國際人權標準的明確條件所規範。
關於本案例
在本次裁決中,監察委員會首次一併考量兩起案例。同一個 Instagram 帳號發佈了兩則不同的內容,一則發佈於 2021 年,另一則發佈於 2022 年。該帳號是由一對美國情侶經營,他們認為自己是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
兩則貼文都有該對情侶裸露胸部的圖像,乳頭有遮掩。圖像說明文字討論到跨性別者的健康照護,並表示這對情侶中的其中一名成員即將進行平胸手術(創造出較平坦胸部的性別確認手術),而該對情侶正在募款以支付其費用。
在收到 Meta 自動化系統的一系列警告和用戶的檢舉後,系統多次審查這些貼文,以確定是否可能違反各項《社群守則》。Meta 最終以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移除兩則貼文,原因似乎是其中包含乳房和募款頁面連結。
用戶向 Meta 提出申訴,隨後又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在監察委員會接受此案例後,Meta 認為其移除貼文的處置有誤,並恢復顯示這些貼文。
重要審查結果
監察委員會發現,移除這些貼文並不符合 Meta 的《社群守則》、理念或人權責任。本案例也凸顯出 Meta 政策的根本問題。
Meta 給版主的內部準則(其中說明何時根據性誘惑政策移除內容)遠比該政策所述的宗旨或公開提供的準則更為廣泛。這讓用戶和版主感到困惑,並導致內容誤遭移除(Meta 已認知到這點)。
在至少其中一起案例中,自動化系統曾將貼文送交人工審查;該系統係經培訓以執行《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這項準則禁止包含女性乳頭的圖像,但特點情況除外,例如哺乳和性別確認手術。
本政策是以對性別的二元看法和對男性與女性身體的區別為依據。這種作法讓人不清楚相關規則如何適用於雙性人、非二元性別者和跨性別者,並讓審查人員必須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進行快速而主觀的評估;當大規模審核內容時,此舉並不實際。
對女性乳頭相關規則的限制和例外情況既繁雜又令人困惑,特別是當其適用於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時。該政策的例外情況包括抗議活動、分娩場景,以及醫療和健康情境,包括平胸手術和宣導乳癌防治。這些例外情況往往錯綜複雜且定義不清。例如,在某些情況下,版主必須評估可見疤痕的程度與性質,以確定某些例外情況是否適用。此政策中固有的不明確性讓用戶和審查人員有所疑慮,從而讓其無法實踐。
監察委員會持續表示,Meta 必須特別留意其政策對受歧視用戶的影響,例如「貝殼織帶」和「要求收回使用某些阿拉伯字詞」等裁決)。在本案例中,監察委員會發現 Meta 關於成人裸露的政策導致其平台上的婦女、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免令更大的表達障礙。舉例來說,當婦女可能依照傳統習俗裸露胸部時,該政策會造成嚴重影響,而如同本案例所示,自我認定為 LGBTQI 族群的用戶也會受到不成比例的影響。Meta 的自動化系統多次識別出該內容,儘管其並未違反 Meta 政策。
Meta 應設法制定並實施可解決所有上述問題的政策。該公司應定義明確的條件來規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此舉能確保用符合人權標準的方式對待所有用戶),以變更管理其平台上裸露的方式。該公司也應檢視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是否能保障避免未經同意分享圖像,以及其他政策是否需要在這方面獲得加強。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這些貼文的原始處置。
監察委員會也對 Meta 提出以下建議:
- 定義明確、客觀、尊重權利的條件來規範其《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以便用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方式對待所有用戶,不因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而有所歧視。Meta 應先對此類變更進行完善的人權影響評估、邀請多元的利害關係人共襄盛舉,並制定計畫來解決任何所找到的傷害。
- 在其公開發佈的《社群守則》性誘惑相關規定中更詳細說明導致內容遭移除的條件。
- 修訂其版主專屬準則,說明《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以便讓其更準確地反映出該政策的公開規定。此舉有助於減少 Meta 這方的政策執行錯誤。
*案例摘要僅就案例提供總覽,不具有任何先例價值。
完整案例裁決內容
1.裁決摘要
在 Instagram 貼文遭 Meta 移除的兩起案例中,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的原始處置。Meta 已承認其在這兩起案例中的原始處置有誤。本案例引起大眾嚴重關切 Meta 的政策如何對其平台上婦女和 LGBTQI+ 族群的表達權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應定義明確、客觀、尊重權利的條件來規範其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的整體、確保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方式公平對待所有用戶,並避免基於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認同的歧視。Meta 應先進行完善的人權影響評估,來審查採用此類條件的影響,其中包括廣泛邀請各種意識形態、地理和文化背景的的利害關係人共襄盛舉。只要此類評估應能找出任何潛在傷害,新政策的實施就應包括解決這些傷害的緩解計畫。
監察委員會進一步建議 Meta 澄清其公開發佈的性誘惑政策,並縮小其內部政策執行指南的範圍,以便更能針對此類違規情形。
2.案例說明和背景
本案例涉及兩個由 Meta 做出的內容處置,監察委員會在本裁決中一併解決。一個由一對美國情侶經營的 Instagram 帳號發佈兩張附加說明文字的圖像。這兩張圖像中的人物是一對情侶,他們在貼文和提交給監察委員會的內容中提到,他們認為自己是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
Meta 依據《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移除這兩則貼文。在這兩個案例中,Meta 的自動化系統將內容判定為可能違規內容。
第一張圖像發佈於 2021 年,兩位當事人均裸露胸部,並以肉色膠帶遮蔽乳頭。第二張圖像發佈於 2022 年,一位當事人穿著衣物,另一位則裸露胸部,以雙手遮蔽乳頭。這些圖像附加的說明文字討論到這兩張照片中裸露胸部的當事人即將接受平胸手術,亦即創造出較平坦胸部的性別確認手術。他們描述了將手術過程記錄下來的計畫,並探討跨性別者的健康照護議題。他們宣布正在舉辦募款活動以支付手術費用,因為他們難以獲得手術的保險保障。
在第一起案例中,該圖像首先被自動分類為不太可能屬於違規內容。該檢舉未經審查就結案,而內容最初仍保留在平台上。之後,有三名用戶檢舉該內容為色情和自殘內容。檢舉由人工審查人員審查,其認定貼文並無違反規則。當該內容第四次遭一名用戶檢舉時,另一名人工審查人員發現該貼文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並將其移除。
在第二個案例中,Meta 的自動化系統兩度辨識出該貼文,並將其送交人工審查,而兩次均認定內容並無違反規則。之後,兩名用戶檢舉該內容,不過兩次檢舉均自動結案,未經人工審查,且內容仍保留在 Instagram 上。最後,Meta 的自動化系統第三度識別出該內容,並送交人工審查。在最近兩次當中,Meta 的自動化成人裸露和性行為分類器標示了該內容,但這些重複審查的原因並不清楚。最後一名人工審查人員發現該貼文違反《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並將其移除。
帳號擁有者針對兩項移除處置向 Meta 提出申訴,而在兩起案例中,人工審查人員均審查過內容。然而這些審查並未導致 Meta 恢復顯示貼文。帳號擁有者隨後針對兩次移除處置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監察委員會一併考量兩起案例,這是監察委員會首次這樣做。此舉的優點是能夠找出 Meta 內容政策和程序中的類似問題,並提供解決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
在監察委員會選定這些貼文並要求 Meta 為其移除內容的處置提供理由後,Meta 將移除處置識別為「政策執行錯誤,並恢復顯示這些貼文。
在考量本案例為何代表重要問題時,監察委員會注意到一項相關背景資訊:本案例收到了大量的公開留言,其中許多來自自我認定為跨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或順性別女性的用戶,他們解釋道自己親身遭受政策執行錯誤和類似於這些案件所呈現之問題的影響。
監察委員會亦注意到公開留言中也引用的相關背景資訊:Haimson 等人、Witt、Suzor 和 Huggins 的學術研究,以及 Salty 有關演算法偏差和弱勢社群審查的兩篇報告。這些研究發現,本案例中所討論到的兩項《社群守則》中的政策執行錯誤,對婦女和 LGBTQI+ 社群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其中一項研究的一名共同作者是監察委員會的成員。
3.監察委員會相關職權及其涵蓋範圍
內容遭移除的用戶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後,監察委員會有權審查 Meta 的處置(章程第 2 條第 1 節;規章制度第 3 條第 1 節)。
監察委員會得維持或推翻 Meta 的處置(章程第 3 條第 5 節),且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對 Meta 具有拘束力(章程第 4 條)。Meta 亦須評估就具有相似背景資訊之相同內容套用處置的可行性(章程第 4 條)。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可包含提供建議的政策諮詢聲明,而 Meta 必須對此等建議做出回應(章程第 3 條第 4 節;第 4 條)。
當監察委員會選定如本案例一樣(亦即 Meta 在監察委員會識別出案例後承認犯錯)的案例時,監察委員會會審查原始處置。這是為了深入瞭解造成錯誤的政策參數和內容審核程序,以及解決監察委員會識別出的的潛在政策問題。監察委員會也致力提出建議,以減少未來發生錯誤的可能性,並在為了更公平地對待用戶。
監察委員會發現引發類似問題的案例時,可能會將這些案例同時指派給同一個小組,以便一同商議,並針對每項內容做出具有拘束力的裁決。
4.權威來源
監察委員會考量的權威和標準如下:
I.監察委員會裁決:
- 「要求收回使用某些阿拉伯字詞」裁決(2022-003-IG-UA)。監察委員會分析了套用政策例外情況的挑戰,以及某些政策選擇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
- 「貝殼織帶」裁決(2021-012-FB-UA)。監察委員會分析了套用政策例外情況的挑戰,以及某些政策選擇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
- 「乳癌症狀和裸露」(2020-004-IG-UA)。監察委員會分析了 Instagram《社群守則》,並建議 Meta 詳加說明乳癌關注例外情況的存在。
II.Meta 的內容政策:
本案例涉及 Instagram《社群守則》和 Facebook《社群守則》。Meta 的政策公開透明平台表示,「Facebook 和 Instagram 共用《內容政策》,也就是說,如果內容在 Facebook 會認定為違規內容,在 Instagram 亦應視為是違規內容。」
性誘惑
Instagram《社群守則》表示不允許「提供性服務」。此條文隨即連結至 Facebook《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
在有關性誘惑的, Me政策宗旨中,Meta 表示:然而,對於促使、鼓勵或安排性行為或成人商業性服務的內容,我們會加以限制,以避免促成涉及人口販運、脅迫和強制性交相關的交易行為。我們也限制可能導向性誘惑的露骨用語,因為我們全球社群的某些用戶可能對這類內容較為敏感,且可能會妨礙用戶與朋友和廣泛社群的交流。」
Facebook《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表示,Meta 禁止露骨和暗示的誘惑。暗示的誘惑有兩項條件,而內容必須同時符合這兩項條件才屬違反政策。第一項是「提供或要求」,亦即「內容以暗示或間接的方式(通常透過提供聯絡方式)提供或要求性誘惑。」第二項條件是「性暗示元素」,亦即「內容使用以下一項性暗示元素提供或要求前述事項。」所列出的元素包括「區域性的性俚語」和「姿勢」。
成人裸露和性行為
Instagram《社群守則》指出,用戶應該:「發佈適合各個用戶族群觀看的相片和影片。我們能夠瞭解,有時候人們會想分享具有藝術美感或創意的裸露圖像,但基於各種原因,我們不允許在 Instagram 發佈裸露內容。這包括了展示性交、生殖器及完全裸露的臀部特寫的相片、影片及數位創作內容,以及毫無遮掩的女性乳頭相片,但以下情境的相片不在此限:哺乳、分娩、產後、健康醫療相關情形(例如乳房切除術後、喚起大眾對乳癌的關注或性別重建手術),或陳情抗議行為。」此部分連結至 Facebook 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其中提供更多有關這些規則的詳情。
作為《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之規定政策宗旨的一環,Meta 解釋道:「由於我們的社群可能有部分用戶對裸露畫面和性行為相關的內容較為敏感,因此我們會限制這類內容出現。此外,系統預設會移除色情圖像,避免用戶分享未經同意或未成年不宜的內容。」
Facebook 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也表示:「不得發佈以下內容:毫無遮掩的女性乳頭,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哺乳、分娩、產後、醫療或健康情境(例如:乳房切除術後相片、喚起大眾對乳癌的關注,或性別重建手術),或陳情抗議行為。」在「醫療或保健情境」下(其中包括性別重置手術)分享時,用戶也可以發佈性器官的圖像,但會加上標籤,警告用戶內容具有敏感性。此外還有至少 18 項有關乳頭和這些例外情況的內部守則。
III.Meta 秉持的理念:
Facebook《社群守則》的簡介闡明了 Meta 的理念,而保障用戶的「言論自由」則是 Meta 最重視的理念:
我們制定《社群守則》,一直都是以打造自由表達的平台,讓用戶盡情發聲為目標。[……] 我們希望用戶可以公開討論自己重視的議題,即使有人不認同或反對也不會阻礙用戶表達意見。
Meta 認為「言論自由」在涉及四項理念時應有所限制,而本案例涉及其中兩項理念:
「安全性」:我們力求維護 Facebook 的安全環境。威嚇他人的言論可能會使對方覺得受到威脅、排擠或不敢表達意見,因此 Facebook 不允許出現這類內容。
「尊嚴」:我們認為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尊嚴和權利,也期望用戶能尊重他人的尊嚴,不騷擾或貶低其他用戶。
IV.國際人權規範: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 2011 年通過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UNGPs),為私人企業的人權責任建置了自願性架構。2021 年,Meta 宣佈《企業人權政策》,於其中重申該公司依循 UNGPs 尊重人權的承諾。監察委員會依據下列人權標準,分析 Meta 在本案例的人權責任:
- 意見自由及言論自由權:人權事務委員會《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ICCPR)第十九條,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2011 年);第 488/1992 號來文;人權理事會第 32/2 號決議(2016 年);聯合國言論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所提交的專題報告:A/HRC/38/35(2018 年)和 A/74/486(2019 年)。
- 婦女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第 2 條和第 5 條。
- 不受歧視的權利:ICCPR 第 2 條第 1 項和第 26 條。Nepomnyashchiy 訴俄羅斯,人權事務委員會(CCPR/C/123/D/2318/2013)(2018 年)。
5.用戶提交的資料
用戶在針對本案例提交的資料中表示他們認為此內容是因為跨性別恐懼而遭到移除。他們寫道,如果監察委員會確認此內容應保留在平台上,該裁決將有助於讓 Instagram 成為更適合 LGBTQI+ 表達的空間。
6.Meta 提交的資料
Meta 在其裁決宗旨中解釋道,兩起內容移除處置均屬政治執行錯誤,而兩則貼文均未違反其性誘惑政策。Meta 表示:「唯一的提供或要求是向募款活動捐款,或瀏覽網站以購買 T 恤,而兩者均與性誘惑無關。」
Meta 也表示,兩者貼文均未違反其成人裸露和性行為守則。宗旨指出,內部的「審查人員審稿人準則專門解決如何針對非二元性別者、性別中立者或跨性別者裸體採取行動。」本案例中的內容是在「明確非二元性別者或跨性別者的情境下分享,這點從內容的整體主題(正在接受平胸手術)和所使用的主題標籤中得到證明。」Meta 的結論是「即使本案例中的乳頭清楚可見且未遮蔽,仍不會違反我們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Meta 也承認,在兩張圖像當中,乳頭均「完全遮蔽」。
有鑑於自內容遭到移除以來經過的時間,Meta 無法告知監察委員會,將內容識別為可能違規的各種自動化系統是被編程為執行哪項或哪些政策。在其中一起案例中,Meta 能夠解釋,該內容曾兩次被成人裸體和性行為分類器加入佇列以供審查。Meta 也無法提供任何解釋,說明為何審查人員認為該內違反性誘惑政策。宗旨承認,Meta「注意到某些內容審查人員可能會基於過度技術性使用我們內部的審查人員準則,而以隱晦的性誘惑為由誤將內容移除(即使事實並非如此)。」
監察委員會向 Meta 詢問了 18 個問題,Meta 均予以回覆。
7.公開留言
監察委員會考量了與本案例相關的 130 則公開留言,其中 97 則來自美國和加拿大、19 則來自歐洲、10 則來自亞太地區和大洋洲、1 則來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1 則來自中東和北非、1 則來自撒哈拉以南非洲,其餘 1 則來自中亞和南亞。
提交資料涵蓋以下主題:跨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和女性用戶內容的錯誤移除處置;根據社會性別區別來判定平台上允許之裸體類型的不公平性和不平等性;對《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以及性誘惑之規定的困惑;以及在 LGBTQI+ 權利受到威脅的社會中,社群媒體對表達的重要性。
若要閱讀本案例的相關公開留言,請點擊這裡。有幾條提交的留言並未包含在內,因為其中包含有關留言者之外個別用戶的個人識別資料。
8.監察委員會分析
監察委員會從以下三方面評估是否應該恢復顯示這些貼文:Meta 的內容政策、該公司的理念,以及該公司的人權責任。
委員會選定本案例是因為將自我認同為弱勢族群之用戶發佈的非違規內容移除會影響其表達自由。這一點格外重要,因為 Instagram 可能是這些族群建立社群的重要論壇。本案例展現出政策執行錯誤可能會對某些族群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並可能代表政策和政策執行中應該修復的重大問題。
8.1 遵守 Meta 的內容政策
監察委員會認為這些貼文並未違反任何 Meta 內容政策。雖然《社群守則》適用於 Instagram,Meta 也表示「Facebook 和 Instagram 共用內容政策,如果內容在 Facebook 會認定為違規內容,在 Instagram 亦應視為是違規內容」。Facebook《社群守則》提供更多詳情,可由準則中的連結前往瀏覽。
a.性誘惑
《社群守則》中有關隱含性誘惑的規定表示要求兩項元素:
- 包含隱含提供或要求的內容,以及
- 性暗示元素。
隱含提供或要求。
《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定將隱含提供或要求定義為「內容以暗示或間接的方式(通常透過提供聯絡方式)提供或要求性誘惑。」在為審查人員提供額外內部準則的 Meta「已知問題」中,以隱含提供方式觸發移除的聯絡資料名單包括社群媒體個人檔案連結,以及「訂閱型網站連結(例如 OnlyFans.com 或 Patreon.com)。」在本案例中,內容提供了一個平台連結,用戶在該平台上主辦募款活動以支付手術費用。由於 Meta 內部條件對「隱含提供或要求」的定義非常廣泛,根據 Meta 審查人員準則的規定,此連結就技術層面而言符合「提供或要求」的條件,儘管並未違反公開發佈的守則(其中指出提供或要求必須與性有關)。
性暗示元素。
《社群守則》提供了性暗示元素清單,其中包括姿勢。已知問題提供了一份鉅細靡遺(據 Meta 描述)的清單,其中列出以性暗示姿勢為特徵的內容,包括「以數位方式、身體部位或物體遮蔽之女性乳房」的裸體。在這兩張圖像中,監察委員會都注意到乳房被身體部位(手)或物體(膠帶)遮蔽。在這些案例中,貼文的內容明確指出照片的主體是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代表所描繪的乳房屬於自我認同並非女性的個人。監察委員會也認為內容不具有性暗示。有鑑於此,違反性誘惑政策所需要的第二項元素 — 性暗示元素,例如性姿勢(包括有所遮蔽的女性乳房)— 並未得到滿足。
由於不符合第二項元素,因此該貼文並未違反此守則。套用第一項元素的公開版本(代表提供/要求的事項必須與性相關)也顯示出這些圖像不會構成性誘惑。
b.成人裸露和性行為
《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表示,用戶不應發佈包含以下項目的圖像:「毫無遮掩的女性乳頭,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哺乳、分娩、產後、醫療或健康情境(例如:乳房切除術後相片、喚起大眾對乳癌的關注,或性別重建手術),或陳情抗議行為。」Meta 的已知問題進一步指出,審查人員應允許「在明確的女跨男跨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或性別中立者情境下分享乳頭圖像(例如,用戶表示此類性別認同),無論乳房大小或形狀如何。」本案例中的兩張圖像均未違反此《社群守則》。
首先,兩張圖像均未顯示未遮蔽的乳頭。兩張圖像中的個人都用手或膠帶遮蔽其乳頭。其次,如果乳頭並未遮掩,監察委員會注意到這些圖片是與附帶的說明文字一起分享,而這些說明文字明確指出這些個人為非二元性別,因此並未違反此政策。
8.2 遵循 Meta 秉持的理念
監察委員會認為,原先移除這些貼文的處置與 Meta 秉持的「言論自由」和「尊嚴」理念不一致,亦不符合「安全性」理念。
如果政策執行錯誤對面臨歧視之族群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就會對「言論自由」和「尊嚴」構成嚴重威脅。雖然 Meta 的人權論點討論了「安全性」(特別是有關未經同意的圖像分享、性交易和兒童虐待),但委員會發現這些移除處置並未促進「安全」。
8.3 遵循 Meta 的人權責任
表達自由(ICCPR 第十九條)
ICCPR 第十九條針對表達自由給予廣泛保障,包括對人權議題展開討論,以及人們可能認為具有「高度冒犯性」的表達言論(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11 段)。所有人的表達自由權均應獲得保障,不因「性別」或「其他身分」而受歧視(ICCPR 第二條第一款)。人權事務委員會在 Nepomnyashchiy 訴俄羅斯(CCPR/C/123/D/2318/2013)等案例中證實,禁止歧視的規定包括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
該內容與重大社會議題有關。對於這些用戶,Instagram 提供了一個可討論並代表其性別表達的論壇,提供了一個建立聯繫並獲得支持的論壇。該內容也可能直接影響用戶進行性別重建手術的能力,因為兩則貼文都解釋到其中一人將接受平胸手術,並分享募款活動以彌補手術費用。
第十九條規定,若國家要限制表達自由,必須於法有據、追求正當目的、具有必要性且符合比例原則(ICCPR 第十九條第三款)。根據 UNGPs 架構,聯合國意見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呼籲社群媒體公司,須確保其內容規則遵循 ICCPR 第十九條第三款(A/HRC/38/35,第45 和 70 段)。監察委員會已採用此架構來分析 Meta 的政策和政策執行。
在本案例中,監察委員會發現 Meta 並未履行其制定並執行符合這些守則之政策的責任。為了根據性誘惑政策移除內容而套用的內部條件比政策所述的宗旨更為廣義,其過度執行的後果也已受到 Meta 本身認可。《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對女性和 LGBTQI+ 用戶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並仰賴對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主觀及猜測性觀感,這點在大規模進行內容審核時並不可行。監察委員會分析了這些缺點,並建議 Meta 開始進行全面性的流程來解決這些問題。
I.合法性(規則具備清楚易懂的特性)
限制言論表達的規定必須清楚易懂,以便負責執行規定的人士和用戶都能瞭解允許發佈的內容。在本案例中考量的兩項《社群守則》均不符合該標準。
a.性誘惑
監察委員會認為《社群守則》有關性誘惑的規定在提供給審查人員的內部準則中包含了過度廣義的條件。這種訂製不良的準則會導致審查人過度執行政策,並讓用戶感到困惑。Meta 承認這一點,因為其向監察委員會解釋道,在符合隱含性誘惑條件但明顯「無意徵求性行為」的情況下,套用其內部準則可能會「導致過度執行政策」。
這種困惑反映在此政策的兩項元素中。在《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之規定的「提供或要求」部分,公開發佈的規則提及徵求方的「聯絡方法」。然而,給版主的準則(亦即「已知問題」)表示,隱含「提供或要求」的「聯絡方法」包括社群媒體個人檔案連結,或第三方訂閱型網站連結(例如 Patreon)。其中並未向用戶明確表示,任何導向其他社群媒體個人檔案、第三方支付平台或募款活動的連結(例如 Patreon 或 GoFundMe)都可能代表系統將其貼文視為徵求。這種困惑反映在監察委員會收到的許多公開留言中,這些用戶不明白為何包括此類第三方連結的內容遭到移除或導致其帳號被封鎖。
第二項條件(要求具有性暗示元素)既廣義又模糊,而且不符合 Meta 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公開發佈的《社群守則》將「性暗示姿勢」作為一種性暗示元素包含在內。「已知問題」隨後提供了一份詳盡的「性暗示姿勢」清單,其中包括赤裸上身並用手或物體遮蔽乳房。用戶可能無法預測到任何包含受遮蔽乳房的圖像都會被視為性暗示姿勢。成人裸露政策允許裸露乳頭的相片讓這種困惑變得更加嚴重。就這方面而言,根據某項政策考量被視為與性相關的內容,若根據另一項政策考量可能不會被視為與性相關。
除了用戶不確定性之外,審查人員對此內容反覆得出不同的結果顯示出版主並不清楚應將哪些內容視為性誘惑。
正如 Meta 所承認,將針對隱含徵求之兩項元素的內部準則予以套用正在移除並非尋求性行為的內容。從長遠來看,錯誤移除處置可望透過修訂此政策的範疇獲得充分解決。然而,就短期而言,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修改其內部準則,以確保其條件反映出公開發佈的規則,並要求在「提供或要求」與「性暗示元素」之間建立更明確的關聯。Meta 也應該向用戶深入解釋構成「提供或要求」性行為以及公開版《社群守則》中所述性暗示姿勢的條件。
b.成人裸露和性行為
成人裸露和性行為守則是以難以實施的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區別為前提,並且包含定義不明確的例外情況。政策中的某些規則會讓不瞭解允許發佈之內容的用戶感到困惑。這也為版主帶來困擾,他們必須根據不可避免的不完整資訊進行主觀評估,並迅速套用具有眾多因素、排除項目和假設的規則。
儘管 Meta 規則使用的語言著重於特定身體部位而非社會性別(並允許用戶從其個人檔案中的各種性別認同進行選擇),但大多數的規則並未解釋該公司如何處理描述雙性人、跨性別者或非二元性別者的內容。例如,該政策提到「男性和女性性器官」、「女性乳房」和「女性乳頭」,但未清楚說明這些描述如何適用於身體和性別認同可能不符合這些定義的用戶。許多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向監察委員會提交了公開留言,指出用戶不知道其內容是否根據自己的性別認同、出生時被指定的生理性別或身體外觀方面進行評估和分類。
目前的規則要求人工審查人員快速評估用戶的生理性別(因為該政策適用於「女性乳頭」)和他們的性別認同,(因為根據所描述的用戶是否為非二元性別者、性別中立者、跨性別者,或者是否在性別重建手術的情境下發佈,會有例外情況。)對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觀感需要情境線索和外貌的解讀,而兩者都是主觀判斷,容易產生錯誤。
這種作法因 Meta 的「預設女性原則」(亦即在有疑問的情況下,實施適用於女性(而非男性)裸露之較嚴格的政策)而變得更加複雜。「已知問題」指出,如果沒有明確的背景資訊,而且圖像中的用戶「呈現為女性或有男跨女的跨性別者背景,則預設為女性裸露並套用相關政策。」
就認定屬於女性的乳頭而言,其相關規則之限制和例外情況的數量又多又令人困惑。例外情況包括抗議行為、分娩和哺乳場景,以及醫療和健康情境,包括產後圖像和宣導乳癌防治。例外情況通常未經定義或定義不清。例外情況清單也隨著時間大幅增加,而且可預期會隨著言論表達的發展持續增加。對於女性乳房,Meta 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預設假定此類描述構成與性相關的圖像。然而,不斷拓展的例外情況清單反映出,在該政策所認知到的許多情況下,女性乳房的圖像並非性暗示。
即使在每項例外情況中,仍然會出現許多問題。例如,性別重建手術例外情況對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用戶特別重要,但 Meta 並未在其公開發佈的規則中解釋其性別重建手術例外情況的範疇。這導致許多公開留言,對根據例外情況允許的內容是否可包括術前相片(以建立前後對照圖像)和接受隆胸手術之跨性別女性的圖像表示困惑。內部準則和已知問題均明確指出,此例外情況比公開版準則被視為暗示的意義還狹隘。
Meta 的政策是以男性和女性之間的二元區別為前提,這點在 Meta 試圖詳細說明其性別重建手術例外情況時造成挑戰。Meta 在給監察委員會的回應中解釋道,性別重建手術例外情況代表其允許「個人進行平胸手術前之未遮蔽的女性乳頭,前提是內容在明確的女跨男跨性別者、非二元性別者或性別中立者情境下分享。」該規則進一步表示「禁止發佈接受過隆胸(平胸手術)之男跨女跨性別女性的乳頭,除非乳頭上有疤痕。」。
有關手術疤痕和乳頭的內部準則更加錯綜複雜。例如,乳房切除術的規則允許「乳頭是使用其他組織重建、以模板標記或有紋身的情況」以及「至少出現一個手術切除之乳房的情況,即使可以看到另一個裸露的女性乳頭。」更令人困惑的是,該規則表示「就乳房切除術而言,疤痕包括描述遭移除之乳房組織的原始位置,而不一定需要顯示實際手術疤痕。」
審查人員可能很難套用某些規則,這些規則要求他們快速評估所描繪人士的性別專屬特徵以決定是否套用女性乳頭規則,然後根據該人士的社會性別來判定是否適用某些例外情況,接著再考慮該內容是否有描述外科手術的術前或術後、外科手術的類型,以及可見疤痕的範圍和性質,以判定其他例外情況是否適用。同樣的女性露出乳頭圖片,若由順性別女性發佈會遭到禁止,但若由自我認定為非二元性別者的個人發佈則會獲得允許。監察委員會也注意到其他根據抗議活動、分娩、產後和哺乳等情境的乳頭相關例外情況,其並未在此檢視,但也必須進行評估,且可能涉及其他內部條件。
有鑑於表達權在社會性別、身體健康、生育和養育方面的重要性,目前複雜的例外情況拼湊為用戶帶來過度的不確定性,並可能誤用規則(正如本案所證實)。此政策一直未向用戶和版主清楚說明,導致無法實踐守則。如下文進一步討論,監察委員會認為 Meta 應針對成人裸露設法處理,而此方法應確保所有人都不受基於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認同的歧視。
II.正當目的
ICCPR 第十九條規定,國家/地區只能在為了促進正當目的時才限制言論表達,正當目的規定如下:「尊重他人的權利及名譽……[以及]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本裁決檢視了 Meta 根據這些守則在其政策中限制言論的宗旨。
a.性誘惑
Meta 在其性誘惑政策中解釋道,該公司「旨在避免用戶使用 Facebook 或 Instagram」來「促成涉及人口販運、脅迫和強制性交相關的交易行為」,而這些交易行為可能發生在平台以外場所。這是一項保護他人權利的範例,而保護他人權利為正當目的
b.成人裸露和性行為
Meta 針對其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的特定層面提供了幾項宗旨,包括避免散佈未經同意的內容、包含年齡不明的未成年人,以及「我們的社群可能有部分用戶對 [此類] 內容較為敏感」一事。Meta 也向監察委員會解釋其關於裸露的一般原則,表示:「在草擬政策時,Meta 考量了(1)圖像的私密或敏感性質;(2)拍攝和分享裸露圖像時是否有取得同意;(3)性剝削的風險;以及(4)揭露此類圖像是否會導致平台以外場所的騷擾,特別是在此類圖像可能具有文化冒犯性的國家/地區。」
這些目標大多符合保護他人的權利。然而,Meta 保護「社群敏感性」的宗旨值得進一步檢視。此宗旨有可能符合「公共道德」這項正當目的。話雖如此,監察委員會注意到,保護「公共道德」的目的有時會被政府的言論監管機構不當援引來侵犯人權,特別是少數群體和弱勢群體成員的權利。人權事務委員會警告:「道德觀念來源於許多社會、哲學和宗教傳統;因此,為保護道德對……實行的限制必須基於不光是來自單一傳統的原則」(人權事務委員會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
雖然人權法確實認知到公共道德可構成國家/地區限制自由表達的正當目的,而且世界各地都有公開裸露限制,但在本案例的具體情境下,Meta 強調的是「社群敏感性」以外之目的。Meta 表示:「[雖]然 [其] 裸露政策符合保護公共道德 [……其]最終並非基於這項目的,因為不同文化對於裸露的道德標準差異甚大,無法大規模實施。」舉例來說,在世界上許多社群和地區,描繪未遮蔽之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的乳房很可能被視為逾越社群敏感性。然而 Meta 並未限制此類表達。此外,監察委員會也對女性、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用戶因 Meta 政策而遭遇到的已知、反覆出現且不符合比例原則之表達負擔感到擔心。基於這些理由,監察委員會著重於 Meta 在檢視其人權責任時提出之「社群敏感性」以外的其他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Meta 為其裸露政策提供的一些理由反映出一項預設的假定,亦即以女性乳房的性暗示性質為依據。監察委員會收到許多用戶的公開留言,他們擔心的是女性、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的身體被假定為情色化,而順性別男性的卻沒有類似的圖像情色化假定。(例如,請參閱 InternetLab 提交的第 10624 號公開留言)。
監察委員會通過其一般的案例外展程序接收到許多關於此案例的公開留言。作為一個致力為 Meta 的用戶群和關鍵利害關係人提供一定程度責任歸屬的機構,監察委員會認真考慮留言,以作為其審議的一部分。如同所有案例,我們瞭解這些留言可能不代表全球意見。監察委員會很重視透過留言分享的經驗和專業知識,並持續採取措施擴大其針對目前可能未參與此程序之社群的外展範圍。
最後,監察委員會認知到 Meta 可能有合理考量避免某些可能產生社會性別影響之傷害的重要性。如同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問題特別報告員所指出,「必須承認,使用互聯網的大環境中存在著對婦女和女童的普遍、系統和結構性歧視及性別暴力行為」(A/HRC/38/47)。此外,調查表明,「未經同意以數字方式散播親密圖片行為的受害人中,90%是婦女。」(A/HRC/38/47)。Meta 應試圖限制性別相關傷害,無論是在過度執行或缺乏執行裸露禁令方面。
III.必要性和符合比例原則
監察委員會認為 Meta 制定並執行之政策所擷取的內容超過了必要的範圍。兩項政策均與其所嘗試解決的問題不相稱。
a.性誘惑
性誘惑政策對隱含「提供或要求」和性暗示姿勢的定義過於廣泛,必然會擷取到大量與性誘惑無關的內容。Meta 本身承認錯誤政策執行的風險,表示其「注意到某些內容審查人員可能會基於過度技術性使用 [其] 內部的審查人員準則,而以隱晦的性誘惑為由誤將內容移除(即使事實並非如此)。」Meta 繼續表示:
目前,根據我們的已知問題,我們認為分享、提及或提供社交或數位身份的聯絡資料是一種隱含的提供或要求進行性誘惑。[……] 然而,在某些情況,套用此準則可能會導致過度執行政策,例如留言者認為模特而以性暗示方式擺姿勢(符合「性暗示元素」條件)並標記攝影師以感謝拍攝圖片(符合「提供或要求」條件)。此類內容並未違規,因為沒有徵求性行為的意圖,但仍可能遭到移除(這點與政策相悖),因為它在其他方面符合上述兩項條件。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一份討論數位空間內之教育的報告中描述了錯誤過度執行政策的風險,並注意到「有關分享露骨圖像的嚴格法規代表,在某些情況下,於網路上發佈、用來支援學習身體或性關係的教材,可能會被版主誤認為是不當的露骨內容,並因此從通用網路平台上移除。」監察委員會也注意到,許多收到的公開留言均討論根據此守則做出的錯誤移除處置。例如,ACON(一間澳洲的 HIV 教育非政府組織)寫道,以性積極方式推廣 HIV 預防訊息的內容以及推廣教育工作坊的內容都因性誘惑而遭到移除。這導致該非政府組織選擇其內容中的語言以避免 Meta 的移除處置,而不是選擇最佳語言來接觸其目標社群(第 10550 號公開留言)。研究員 Joanna Williams 也有同感,她發現自己採訪的 12 間性健康組織中,有 9 間指稱受到 Meta 審查系統在這方面的負面影響(第 10613 號公開留言 )。
b.成人裸露和性行為
除了上述根據 Meta 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認同的觀感建立可執行且可擴展之規則方面的挑戰外,監察委員會也發現 Meta 關於成人裸露的政策對某些類型的內容和表達施加了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限制。當限制較少的措施可以實現所述的政策目標時,這些政策會強制移除內容。
除了移除之外,Meta 已使用多種政策執行動作,包括套用警告畫面,以及對內容實施年齡限制,僅允許 18 歲以上的用戶查看。此外,該公司已在其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中採用此類措施,包括針對性行為的藝術描繪。Meta 可能也希望讓自動化和人工審查人一同參與,以便對裸露情境何時確實有性化意涵做出更精確、更針對具體情境道德判斷,無論所描繪身體的社會性別為何。Meta 可進一步採用多種政策介入措施,透過加強用戶控制來限制裸露內容的能見度,避免讓不希望看到的用戶瀏覽。針對其正在同時透過裸露政策解決的問題,Meta 也有多項專屬政策(例如成人剝削政策和兒童性剝削、虐待和裸露政策),而這些政策可予以強化。
監察委員會注意到,Meta 的政策執行作法據稱導致大量誤判,或錯誤移除非違規內容。根據 Meta 最新的 Instagram《社群守則》政策執行報告(2022 年 4 月至 6 月)揭露,針對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移除處置提出的申訴中,有 21% 導致內容恢復顯示。監察委員會也收到大量關於根據成人裸露政策錯誤移除內容的公開留言。
無歧視政策
有證據指出,Meta 與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相關的政策和政策執行可能會對女性和 LGBTQI+ 族群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這些影響同時反映在政策和政策執行當中,並限制了族群表達自我、抵抗偏見和提高社會知名度的方式。
雖然本案例涉及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用戶,但本案例中的政策執行錯誤源自一項同樣影響女性的基本政策,尤其是在 Meta 對裸露內容採用「預設為女性」之作法的情況下。因此,本節考慮 Meta 的政策如何影響 LGBTQI+ 族群和女性。本案例中大量的公眾提案提供了許多有關這些政策可能產生之影響的例證。
所有人的表達自由權均應獲得保障,不因「性別」或「其他身分」而受歧視(ICCPR 第二條第一款)。其中包括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圖倫訴澳大利亞案(1994年);A/HRC/19/41,第 7 段)。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判例指出,「並非基於《公約》第二十六條所列理由的每一種區別都構成歧視,但這種區別應基於合理和客觀的標準, 且目的是實現《公約》規定的合法目標。」Nepomnyashchiy 訴俄羅斯,人權事務委員會(CCPR/C/123/D/2318/2013)第 7.5 段(2018 年)。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禁止「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 [……] 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CEDAW 第一條)。委員會注意到,國際人權機構尚未解決允許或禁止合意成人裸露造成的人權影響及其潛在的歧視性影響。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指出,「工商企業應特別關注對屬於高危脆弱或邊緣化群體或人口的個人的任何特殊人權影響」(UNGPs 原則 18 和 20)。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已呼籲科技公司「積極徵求並考慮一貫易受審查和歧視的社區的關切」(A/HRC/38/35 第 48 段)。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工作組也已建議科技公司確保「人工智能和自動化 [……] 不會對婦女人權產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響」(性別向度手冊)。
有鑑於社群媒體平台作為受歧視個人表達意見之舞台的重要性,監察委員會一直明確表示期望 Meta 特別注意錯誤移除來自、有關或描繪這些族群成員之內容的可能性。如同監察委員會在關於原住民藝術表達的「貝殼織帶」裁決(2021-012-FB-UA)中所指出,只評估 Meta 執行 Facebook 仇恨言論政策對用戶群體的整體成效是不夠的 — 必須考慮到對特定族群的影響。同樣的,在「要求收回使用某些阿拉伯字詞」案例中,監察委員會證實「過度審核受迫害少數族群用戶的言論會對其表達自由造成嚴重威脅」,並對 Meta 政策(在該案例是仇恨言論政策)中的豁免權如何適用於弱勢族群的言論感到擔心(2022-003-IG-UA)。
Meta 選擇的後果導致其平台上的女性、跨性別者和非二元性別者得到不同的表達機會。Meta 目前的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將女性的乳房和乳頭視為天生具有性化意涵,並因此遭禁,除非已對其進行手術或將對其進行手術,或是在進行哺乳。Meta 的政策不但未採取措施以確保審查制度不會對某些族群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反而讓這些族群受到的影響更為牢固且持久。
這些案例突顯出 Meta 的政策選擇對自我認定為 LGBTQI+ 族群的用戶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因為儘管內容不在政策規範範圍之內,仍遭成人裸露和性行為分類器多次判定。監察委員會認為這些案例象徵了更廣泛的問題。舉例來說,Haimson 等人的研究發現跨性別者用戶檢舉了大量內容遭移除以及帳號遭刪除的情況,通常是因為裸露和性內容。
Meta 政策選擇的執行也對女性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Witt、Suzor 和 Higgins 的一項研究發現,從 Instagram 移除的女性身體圖像中,有高達 22% 是明顯的誤判。而公開留言中也指出對女性身體的不同影響(例如,請參閱 Zahra Stardust 博士的第 10616 號公開留言)。
當婦女可能依照傳統習俗裸露胸部時,這種對於裸體的預設立場也會產生嚴重影響。促進和保護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已呼籲公司與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族群互動,以「制定更完善的指標,在評估裸露內容時考慮到文化和藝術背景」(A/HRC/38/35 第 54 段)。
除了與政策相關的無歧視問題外,這些案件也引發與政策執行相關的無歧視問題。Meta 應該注意,自我認同為弱勢族群之用戶的內容更容易遭到重複或惡意舉報,亦即用戶舉報未違規內容是為了給用戶造成負擔或騷擾用戶。一些公開留言也提出了這些問題(例如,請參閱 GLAAD 的第 10596 號公開留言和人權運動基金會的第 10628 號公開留言)。
這些案例突顯出,產生多次審查的多項檢舉可能會增加錯誤移除處置的可能性。事實上,在本案例中,大多數用戶檢舉帶來的結果都是人工審查(其中發現內容並未違規),但內容繼續遭到檢舉,直到審查人員錯誤判定其違規並予以移除。
Meta 應設法制定並實施有助於改善所有上述問題的政策,其中可能包括更統一的裸露相關政策,而這些政策的套用不會因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而有所歧視。這些政策也可能包括更多針對哪些內容具有性化意涵的情境式判定,只要此類判定不會在做出此類確定時依賴具歧視性的條件。
監察委員會注意到,Meta 在其成人性剝削政策中有專屬政策來解決未經同意散佈私密圖像。這一直是該公司優先執行的領域(例如,請參閱其為了防止非合意圖像遭到重複發佈而引入的自動偵測技術)。當 Meta 考慮變更其管理平台上裸露的方法時,Meta 應仔細檢視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保護非合意圖像免遭分享的程度,並瞭解是否需要變更成人性剝削政策或其執行方式,以加強其效力。
監察委員會也認知到 Meta 可能有限制其平台上性化或色情內容的正當利益,但監察委員會認為可以(且應該)透過不歧視對待所有用戶的方法來實現相關業務目標。
部分監察委員會成員認為,Meta 應透過採用不以性別或社會性別差異為基礎的成人裸露政策來設法減少其目前政策的歧視性影響。他們注意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關於消除性別刻板印象的條款(例如,請參閱第 5 條和第 10 條)以及 Meta 在其企業人權政策中對 CEDAW 的明確承諾。他們做出結論,認為在裸露政策的情境下,這些國際人權守則和 Meta 本身對不歧視的承諾均支持消除刻板印象的區別。這組成員認定,有鑑於 Meta 的企業價值觀和承諾,轉向不以性別或社會性別差異為基礎的政策將是 Meta 維護其企業人權責任的最佳方式。這些成員指出,規範和政策應不斷發展,以解決具歧視性影響的習俗,因為許多形式的歧視已經或將持續成為普遍的社會習俗。
針對這些問題,監察委員會成員之間有一些分歧。某些成員原則上同意 Meta 不應依賴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來限制表達,但十分懷疑 Meta 是否能在沒有注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裸露政策的情況下有效解決未經同意散佈私密圖像和其他潛在傷害。監察委員會的其他成員認為,由於不歧視的適用人權原則允許以受保護特徵為由進行區別——只要此類區別是「基於合理和客觀的標準, 且目的是實現《公約》規定的合法目標」(Nepomnyashchiy 訴俄羅斯,人權事務委員會(CCPR/C/123/D/2318/2013)第 7.5 段(2018 年)),因此無需制定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中立的裸露政策,從而可能導致或加劇其他傷害。
支持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中立之成人裸露政策的監察委員會成員認知到,根據適用於各國家/地區的國際人權標準規定,可以依據合理且客觀的條件,在出於正當目的的情況下,以受保護的特徵為由進行區別。他們認為 Meta 裸露政策中的區別不符合該標準。他們進一步指出,作為一家企業,Meta 做出的人權承諾並不符合根據該公司對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之觀感來限制網路表達的作法。
《社群守則》中有關成人裸露和性行為的規定對女性和 LGBTQI+ 用戶造成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影響,並仰賴對於生理性別和社會性別的主觀及猜測性觀感,這點在大規模進行內容審核時並不可行。綜合來看,有鑑於規則及其執行方面的疑惑,以及 Meta 現行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既不符合比例原則又具歧視性的影響,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定義明確、客觀、尊重權利的條件來管理其整體成人裸露政策,確保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方式來對待所有用戶,其中包括不以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為基礎的歧視。Meta 應先進行完善的人權影響評估,來審查採用此類條件的影響,其中包括廣泛邀請各種意識形態、地理和文化背景的的利害關係人共襄盛舉。只要此類評估應能找出任何潛在傷害,新政策的實施就應包括解決這些傷害的緩解計畫。監察委員會要求在發佈這項裁決後的六個月內提出評估和計劃方面的報告。
9.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原先移除兩則貼文的處置,並要求予以恢復顯示。
10.政策諮詢聲明
內容政策
1.為了公平對待所有用戶,並為版主和大眾提供可行的裸露守則,Meta 應定義明確、客觀、尊重權利的條件來規範其成人裸露和性行為政策的整體、確保以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方式對待所有用戶,其中包括避免基於生理性別或社會性別的歧視。Meta 應先進行完善的人權影響評估,來審查採用此類條件的影響,其中包括廣泛邀請各種意識形態、地理和文化背景的的利害關係人共襄盛舉。只要此類評估應能找出任何潛在傷害,新政策的實施就應包括解決這些傷害的緩解計畫。
2.為了向用戶提供更明確的資訊,Meta 應該向用戶深入解釋構成「提供或要求」性行為(包括第三方網站的連結)以及公開版《社群守則》中所述性暗示姿勢的條件。將這些詞彙的解釋和範例加入《社群守則》中有關性誘惑的規則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政策執行
3.為確保 Meta 對其性誘惑政策的內部條件不會導致移除內容的數量大於公開版政策規定,並確保無關性化的內容不會誤遭移除,Meta 應修改其內部審查人員準則,以確保其條件反映出公開發佈的規則,並要求在「提供或要求」與「性暗示元素」之間建立更明確的關聯。Meta 向監察委員會提供反映出這些修改版條件的更新版內部準則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流程注意事項: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是由五人審查小組進行審議,且裁決結果必須經由多數成員核准。監察委員會的裁決不一定代表所有成員的個人觀點。
為進行本次案例裁決,哥德堡大學(University of Gothenburg)的獨立研究機構受託代表監察委員會進行一項獨立研究,他們邀請來自六大洲超過 50 位社會科學家,以及全球超過 3,200 位國家/地區專家組成團隊,共同針對社會政治和文化背景資訊提供專業意見。協助監察委員會做出裁決的還包括專精於地緣政治、信任與安全、技術等多種領域的諮詢公司 Duco Advisors。
Voltar para Decisões de Casos e Pareceres Consultivos sobre Polític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