प्रकाशित
分享私人居住資訊
8 फ़रवरी 2022
在政策諮詢意見中,針對《社群守則》對「侵犯隱私」的規範,私人居住資訊被視為「可公開取得」(publicly available)的資訊時允許分享該資訊的例外狀況,委員會建議 Meta 移除此例外狀況。
監察委員會今天首次發佈了政策諮詢意見。監察委員會透過政策諮詢意見審查 Meta 對特定主題的政策,並建議改善方式。
如需委員會對於分享私人居住資訊的政策諮詢意見完整版本,請點擊這裡。
您也可以讀取下面的意見摘要。
在政策諮詢意見中,針對《社群守則》對「侵犯隱私」的規範,私人居住資訊被視為「可公開取得」(publicly available)的資訊時允許分享該資訊的例外狀況,委員會建議 Meta 移除此例外狀況。這樣有助於 Meta 進一步保護用戶的私人居住資訊。
在各種建議中,委員會還提議 Meta 應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建立順暢的溝通管道、讓用戶可以進一步控制分享其私人居住資訊的同意權,以及提供依據隱私相關政府要求而移除的內容數量資料。
Meta 的提案詳細資訊
去年,Meta 要求委員會就分享私人居住地址和圖像,以及此資訊可以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發佈的背景環境提供政策諮詢意見。Meta 認為這個問題很棘手,因為存取這類資訊可能涉及新聞工作和公民運動,而「未經同意公開此資訊可能會對居民安全造成風險,並侵犯個人隱私」。
Meta 的提案要求指出與發佈私人資訊(包括居住地址和圖像)有關的一些潛在危害,包括「人肉搜索」(doxing)(原文係指發佈文件(document),縮寫為「dox」),在網路上揭露的這些資訊可用來識別某人的身分。Meta 指出人肉搜索可能會在真實世界當中造成負面影響,例如騷擾或跟蹤。
重要審查結果
依據 Facebook《社群守則》對「侵犯隱私」的規範,用戶不得分享「關於您自己或他人的個人識別資料」,包括地址在內,「但若為了推廣慈善理念,尋找失蹤人口、動物或物品,或聯絡商業服務供應商而分享或索取聯絡資料,則不在此限」。
其中也包括「個人資訊」在內,例如「顯示私人住所外觀的圖像」。但只有在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才可以移除這類圖像:「住所為獨棟住宅,或者圖像/說明中可辨識出該住戶的門牌號碼。可辨識出城市/鄰近地區或 GPS 定位點(例如 Google 地圖的定位點)。能識別住戶的內容。上述住戶反對曝光其私人住所,或有針對該住戶(不包括也身為住戶的大使館人員)組織抗議活動的相關情事。」
Facebook 的「侵犯隱私權」政策指出:「透過新聞報導、法院文件、新聞稿或其他來源,可能會導致私人資訊遭到公開」。若發生此類情況,Meta 可能會允許用戶發佈該資訊。舉例來說,如果用戶的地址被視為「可公開取得」的資訊時,即允許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發佈可識別個人地址的圖像。Meta 的內容審查人員內部使用指南指出,「由至少五個新聞出處發佈的」資訊不再是 Facebook「侵犯隱私權」政策認定的私人資訊。
委員會瞭解,分享私人居住地址和圖像表示可能對 Facebook 和 Instagram 用戶和非用戶的隱私權構成嚴重侵犯。
一旦分享此資訊,則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例如人肉搜索。人肉搜索造成的傷害會對女性、兒童和 LGBTQIA+ 用戶等族群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可能包括情緒困擾、失去工作,甚至身體傷害或死亡。
As the potential for harm is particularly context specific, it is challenging to develop objective and universal indicators that would allow content reviewers to distinguish the sharing of content that would be harmful from shares that would not be.因此委員會才會認為「侵犯隱私權」政策應該要提高對隱私權的保護。
國際人權標準對言論表達設立必要和符合比例原則的限制,以保護用戶的隱私權。因此,委員會贊成縮小「侵犯隱私權」政策的例外狀況,協助 Meta 進一步保護平台內外用戶的私人居住資訊。
在與委員會溝通交流的過程中,Meta 強調他們會一直「持續關注」(persistent concern),「確保『可公開取得的』定義不會使構成離線傷害風險的內容免於遭到移除」(ensuring that the “publicly available” definition does not exempt content from removal that poses a risk of offline harm)。一般大眾還是需要掌握資源和經過一番努力才能使用公開紀錄和可視為「可公開取得」資訊的其他來源。但在社交媒體上,這類資訊的分享和存取速度可能更快,且規模也可能會更大,因此造成的傷害風險大大提高。是故,委員會提案移除分享符合特定條件的私人居住資訊和圖像的「可公開取得」例外狀況。
監察委員會的建議
委員會在政策諮詢意見中提出了 17 項建議,範圍涵蓋內容政策、政策執行和資訊透明化。
在內容政策方面,Meta 應:
1.移除允許分享被視為「可公開取得」的私人居住資訊例外狀況。這表示 Meta 不再允許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出現符合下列情況的違規內容:內容已「由至少五個新聞出處發佈」,或內容所含的居住地址或圖像來自組織的財務紀錄或報表、法院紀錄、專業和營業執照、性罪犯登記名冊,或政府機構或執法機關的新聞稿。
2.確保引用的新聞價值例外狀況始終一致。如同委員會在哥倫比亞抗議案(2021-010-FB-UA)中建議 3 的建議內容,Meta 為內容審查人員制定並公佈清楚的標準,以便他們將可能違反《社群守則》但符合新聞價值例外狀況之資格的內容,向上呈報以進行公共利益的額外審查。鑑於在多個案例中的討論,委員會希望能在未來的政策諮詢意見中探索新聞價值例外狀況的應用。
3.如果描述的房產是新聞報導的焦點時,則允許內容含有「顯示私人住所外觀的圖像」,即使符合《社群守則》對「侵犯隱私」規範所列的下列情況(「住所為獨棟住宅,或者圖像/說明中可辨識出該住戶的門牌號碼。可辨識出城市/鄰近地區或 GPS 定位點(例如 Google 地圖的定位點)。能識別住戶的內容。上述住戶反對曝光其私人住所。」),但若發生「針對該住戶組織抗議活動的相關情事」時,Meta 不得允許分享該私人住所的圖像。
4.允許在公有官邸組織的抗議活動。Meta 應允許發佈提供給高層政府官員(例如國家元首、聯邦或地方政府首長、大使和領事)使用的官邸之地址和圖像。一般預期高層政府官員容忍較低層級的隱私權,特別是在其工作場所,並接受安全人員的加強保護。此建議提議允許在公有官邸而非政府官員私人住宅組織的抗議活動。
5.在下列情況下,允許分享私人住宅地址:受影響的用戶自行發佈時,或該用戶同意發佈時。根據預設,應視為用戶未授與此類同意權。
6.確保用戶擁有快速有效的機制,可以要求移除他人發佈的私人資訊。
7.在 Facebook 的「侵犯隱私權」政策中更清楚地說明,揭露住所所在城市的內容即符合移除條件(例如,只在內容中以具體指出人口閥值的方式分享城市,將不再被視為違規)。
8.在 Facebook 的「侵犯隱私權」政策中說明評估足以在內容中識別居民身分的準則。Meta 應釐清是否需要揭露個人全名或部分姓名,連同其居住資訊,或者是否只要有其相片及/或一般的推論描述就足以識別個人身分。
9.向用戶說明在 Instagram 上實施 Facebook《社群守則》,但有幾個特定例外狀況,且會提供用戶 Instagram《社群守則》語言版本的 Facebook《社群守則》對「侵犯隱私」規範的連結。
在政策執行方面,Meta 應:
10.讓檢舉內容可能違反「侵犯隱私權」政策的用戶提供與其申訴有關的其他背景資訊。
11.為人肉搜尋的受害者建立特定的溝通管道,讓平台的用戶和非用戶都能使用。這個管道應該要容易存取、可以讓受害者詳細說明其狀況和內容造成的風險,並促使本公司迅速採取行動。當受影響的用戶表示其所屬族群的私人住所所在區域正面臨極高的安全風險時,Meta 應優先採取行動。
12.若私人居住資訊的分享明顯與造成暴力或騷亂風險的惡意行動有關,則建議將此類「侵犯隱私權」政策違規情事視為「嚴重」,使帳號暫時停用。
13.當內容因違反「侵犯隱私權」政策而遭到移除時,讓用戶有機會可以移除或編輯其內容中的私人資訊。如果用戶在一定期限內移除或編輯其內容中的私人居住資訊,則可以解除其內容的暫時封鎖。
14.允許用戶可在向 Meta 提出申訴時指出其內容是否屬於「侵犯隱私權」政策中的任一例外情況。
在資訊透明化方面,Meta 應:
15.在本公司的《社群守則執行狀況報告》中公佈「侵犯隱私權」政策執行的量化資料。
16.在《當地法律對內容的限制》報告中提供資料明細,顯示依據隱私相關政府要求而移除的內容數量,即使移除依據是「侵犯隱私權」政策而不是當地隱私法規。
17.向用戶提供其內容違反的《社群守則》中對「侵犯隱私」特定政策的更多詳細資訊。Meta 應以其平台的工作語言實現此一事項。
更多資訊:
在下面的附件中,您可以找到下列文件的連結:
- Meta 的政策諮詢意見原始提案。
- Meta 發出的政策更新。
- 針對本政策諮詢意見所收到的公眾評論附錄。
- 委員會的政策諮詢意見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