सही ठहराया

蘇丹血腥暴力影片

監察委員會裁定維持 Meta 恢復顯示描述蘇丹民眾遭暴力襲擊之 Facebook 貼文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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विषय
न्यूज़ ईवेंट, सुरक्षा
सामुदायिक मान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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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案例摘要

監察委員會裁定維持 Meta 恢復顯示描述蘇丹民眾遭暴力襲擊之 Facebook 貼文的處置。該內容喚起了大眾對人權迫害行為的關注,並具有重大的公共利益價值。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在《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中,針對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情形新增特定例外。

關於本案例

2021 年 12 月 21 日,Meta 將一起案例轉介給監察委員會,該案例涉及一部看似描述蘇丹民眾遭暴力襲擊的血腥暴力影片。該內容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該國發生軍事政變後,被用戶發佈到 Facebook 個人檔案頁面。

影片中顯示一個人躺在汽車旁邊,頭部受傷嚴重,且眼睛明顯脫落。在背景中可以聽到有人用阿拉伯語說有人被毆打倒在街上,而同為阿拉伯語的說明文字則呼籲民眾團結起來,不要相信軍隊,並在主題標籤中提及記錄軍方暴行和民眾反抗。

經 Meta 自動化系統辨識及人工審查後,該貼文因違反 Facebook《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而被移除。然而,經用戶提出申訴後,Meta 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裁定核發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豁免該貼文的移除處置。由於內部溝通不良,Meta 在將近五週後才恢復顯示該內容。Meta 恢復顯示該貼文後,在影片上加置了警告畫面。

重要審查結果

監察委員會同意 Meta 恢復顯示該 Facebook 內容並加上警告畫面的處置。然而,對於用戶可如何透過分享血腥暴力內容來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Meta 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政策並未詳細說明。

《社群守則》的宗旨說明了該政策的目的,但卻與該政策的規定有相左之處。雖然該政策的宗旨指出 Meta 允許用戶發佈暴力血腥內容來「協助喚起大眾對人權迫害行為的關注」,但政策本身又禁止所有「在非醫療環境中描述肢解人體或屍體」的影片(無論是否是出於喚起大眾關注之目的而分享)。

監察委員會亦認為,儘管本案例中使用了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但它並非大規模允許發佈這類 Facebook 內容的有效手段。Meta 告訴監察委員會其「在過去 12 個月(2022 年 3 月 8 日前 12 個月)記錄了 17 項與血腥暴力內容政策有關的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而本案例的內容就是這 17 項容許差別的其中之一」。相比之下,Meta 在 2021 年前三個季度已根據同一《社群守則》刪除了 9070 萬則內容。

監察委員會認為,在一年的時間當中,不大可能只有 17 則與該政策相關的內容,得基於新聞價值和公共利益理由而允許保留在平台上。為確保 Facebook 上允許發佈這類內容,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修訂《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以允許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人體或屍體的影片。

Meta 亦需做好準備,才能迅速且有系統地因應世界各地的衝突和危機情況。在「美國前總統川普帳號遭停權」一案的裁定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制定並發佈用於管理 Facebook 應對危機的政策」。雖然監察委員會樂見相關協議的制定,而 Meta 也表示已採納這項建議,但該公司必須加快腳步予以實施,並盡可能提供相關運作方式的詳細資訊。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裁定維持 Meta 恢復顯示該貼文並加上警告畫面的處置,以防未成年用戶看到該內容。

監察委員會在政策諮詢意見中,對 Meta 提出以下建議:

  • 修訂《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以允許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人體或屍體的影片。這類內容應允許在加上警告畫面的狀態下發佈,讓用戶有所警覺內容可能令人不安。
  • 展開政策制定流程並擬定標準,以判別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人體或屍體的影片。
  • 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說明中清楚詳述所有可能會根據此政策所採取的動作(例如,恢復顯示並加上警告畫面)。
  • 根據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而對用戶的內容採取動作(包括恢復顯示內容或加上警告畫面)時,傳送通知給該用戶。在用戶通知中提供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說明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連結。

*案例摘要僅就案例提供總覽,不具有任何先例價值。

完整案例裁決內容

1.裁決摘要

監察委員會裁定維持 Meta 的處置,即恢復顯示內含描述蘇丹民眾遭暴力襲擊之影片和說明文字的 Facebook 貼文。該貼文根據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規定予以恢復顯示,並加上了警告畫面將其標記為敏感內容,讓未成年用戶於一般情況下無法存取,而其他用戶也必須點擊才可查看該內容。監察委員會認為該內容旨在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具有重大公共利益價值。雖然最初移除內容是合乎《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但 Meta 隨後予以恢復顯示並加上敏感畫面的處置則更符合其政策、理念和人權責任。

然而,監察委員會指出 Meta 使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手段,並不能有效且大規模地保留或恢復顯示這類內容。監察委員會因此建議 Meta 在《社群守則》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中,針對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之情形新增特定例外。監察委員會進一步呼籲 Meta 優先實施其先前給予的建議,將有關蒐集、保存及分享可用於證明違反國際法行為之內容的政策予以導入。

2.案例說明和背景

2021 年 12 月 21 日,Meta 將一起案例轉介給監察委員會,該案例涉及一部看似描述蘇丹民眾遭暴力襲擊的血腥暴力影片。在 2021 年 10 月 25 日該國發生軍事政變以及反對軍方接管政府的抗議活動開始後,該內容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被發佈到用戶的 Facebook 個人檔案頁面。

影片中顯示一個人躺在汽車旁邊,頭部受傷嚴重,且眼睛明顯脫落。在背景中可以聽到有人用阿拉伯語說有人被毆打倒在街上,而貼文中同為阿拉伯語的說明文字則呼籲民眾團結起來,不要相信軍隊,並在主題標籤中提及記錄軍方暴行和民眾反抗。

Meta 解釋說,在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內容發佈的當日,其技術判定該內容可能違反了《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的規定。經人工審查後,Meta 確定該內容違反了 Facebook 有關血腥暴力內容之規定並予以移除。由於內容建立者不服處置,因此該內容於 2021 年 10 月 28 日被呈報給政策和特定領域的專家,以供重新審查。經重新審查後,Meta 根據血腥暴力內容的相關規定,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裁定核發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豁免該貼文的移除處置。但是,由於內部溝通不良,Meta 在將近五週後(2021 年 12 月 2 日)才確實恢復顯示該內容。Meta 恢復顯示內容後,同時在影片上放置了警告畫面,將其標記為敏感,要求用戶必須點擊才可查看該內容。警告畫面會顯示禁止 18 歲以下的用戶觀看影片。

該貼文的瀏覽次數不到 1,000 次,且沒有用戶檢舉該內容。

監察委員會依據以下事實背景做出裁決。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稱,在 2021 年 10 月軍方接管蘇丹民選政府以及民眾抗議開始之後,該國維安部隊便發射實彈、使用催淚瓦斯,並任意逮捕及拘留抗議人士。維安部隊還以記者和活動人士為目標,搜查其住家和辦公室,甚至有記者遭到襲擊、逮捕及拘留。

據監察委員會所諮詢的專家稱,隨著軍方接管國家媒體並打壓蘇丹報紙和廣播公司,社群媒體便成了記錄軍方暴行的重要資訊來源和集散地。2021 年 10 月 25 日,軍方於逮捕民選領導人的同時切斷了網路,自此全國各地便經常無法順利連上網路。

3.監察委員會相關職權及其涵蓋範圍

監察委員會有權審查 Meta 提交審查的處置(章程第二條第 1 節;規章制度第二條第 2.1.1 節)。監察委員會得維持或推翻 Meta 的處置(章程第三條第 5 節),且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對 Meta 具有拘束力(章程第四條)。Meta 亦須評估就具有相似背景資訊之相同內容套用處置的可行性(章程第 4 條)。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可包含提供建議的政策諮詢聲明,雖不具拘束力,但 Meta 必須做出回應(章程第 3 條第 4 節;第四條)。

4.權力來源

監察委員會進行裁決時,考量的權力來源如下:

I.監察委員會裁定結果:

在先前的裁定結果中,監察委員會便已注意到 Meta 的政策和流程,並提出了相關建議。最相關的包括:

  • 案例裁決 2021-010-FB-UA(「哥倫比亞示威抗議」):在本案例中,監察委員會注意到 Meta 並未公開提供將內容向上呈報以進行新聞價值容許差別審查的標準(此為該標準所適用的唯一方法),並表示「在表達政治意見的管道受到限制的環境下,社群媒體為所有人(包括記者)提供了分享抗議相關資訊的平台」。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應「制定並公佈清楚的標準,以便內容審查者向上呈報以進行公共利益的額外審查……前述標準應涵蓋描述大規模政治議題示威抗議的內容,尤其在政府被指控侵犯人權,以及必須保留國家重大事件公開紀錄的情況下」。
  • 案例裁決 2021-001-FB-FBR(「美國前總統川普帳號遭停權」):在本案例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應「對於無法透過一般程序防範或避免急迫性傷害的危機或陌生情況,就 Facebook 的應對方針制定並發佈政策」。Meta 根據監察委員會的建議制定了「危機政策協議」,並於 2022 年 1 月舉行了相關政策論壇。然而,Meta 在回覆監察委員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時,證實了在蘇丹政變以及隨後於本文案例中做出將內容移除又恢復顯示的處置時,該協議尚未準備就緒。

II.Meta 的內容政策:

Facebook《社群守則》:

根據 Meta 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政策宗旨,其聲明它會刪除任何「美化暴力或頌揚苦難」的內容,但允許血腥暴力內容「用來喚起大眾關注」。該政策的規定禁止發佈「在非醫療環境中描述肢解人體或屍體的影片」。根據 Meta 的新聞價值容許差別,其允許在自家平台上發佈違反政策的內容,前提是該內容要具有新聞價值且「保持顯示有符合公共利益」。

III.Meta 秉持的理念:

Facebook《社群守則》的簡介闡明了 Meta 的理念,其中與本案例相關的理念包括「言論自由」、「安全性」、「隱私」和「尊嚴」,其中保障用戶的「言論自由」是 Facebook 最重視的理念:

我們制定《社群守則》,一直都是以打造自由表達的平台,讓用戶盡情發聲為目標。[我們希望] 用戶可以公開討論自己重視的議題,即使有人不認同或反對也不會阻礙用戶表達意見。

Meta 認為「言論自由」在涉及其他四項理念時應有所限制,而本案例涉及其中三項理念:

「安全性」:威嚇他人的內容可能會使對方覺得受到威脅、排擠或不敢表達意見,因此 Facebook 不允許出現這類內容。

「隱私」:我們致力保護個人隱私和資訊。隱私受到保護,用戶才能自由地表達意見,也能更輕鬆地選擇在 Facebook 分享資訊和互動交流的方式和時機。

「尊嚴」:我們認為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尊嚴和權利,也期望用戶能尊重他人的尊嚴,不騷擾或貶低其他用戶。

IV:國際人權規範: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 2011 年通過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UNGPs),為私人企業的人權責任建置了自願性架構。2021 年,Meta 宣佈《企業人權政策》,於其中重申該公司依循 UNGPs 尊重人權的承諾。監察委員會依據下列人權標準,分析 Meta 在本案例的人權責任:

  • 言論自由之權利,包括尋求及接受資訊的能力:《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ICCPR)第 19 條;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人權事務委員會(2011 年);聯合國意見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所提交的專題報告:A/HRC/38/35(2018 年)和 A/73/348(2018 年)。
  • 兒童的最佳利益:《兒童權利公約》(CRC)第 13 條和第 17 條;針對與數位環境相關之兒童權利的第 25 號一般性意見,兒童權利委員會(2021 年)。
  • 隱私權:ICCPR 第 17 條。
  • 獲得有效救濟:ICCPR 第 2 條;人權事務委員會第 31 號一般性意見(2004 年);UNGPs 指導原則 22、29、31。

5.用戶提交的內容

Meta 轉介本案例經監察委員會決定審理後,該公司發送訊息通知該用戶監察委員會將進行審查,用戶有機會可向監察委員會提交陳述,但該用戶並未提交陳述。

6.Meta 提交的內容

Meta 在其轉介中表示,很難處置此內容,因為它突顯了在記錄侵犯人權行為的公共利益價值,以及與分享此類血腥暴力內容相關的傷害風險之間,該如何衡量取捨的緊張關係。Meta 還突顯允許用戶在政變及該國網路存取中斷之期間記錄人權迫害行為的重要性。

Meta 告知監察委員會,在蘇丹發生軍事政變後,Meta 立即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團隊來監控局勢,並傳達最新走向及風險。據 Meta 稱,該團隊觀察到「在示威抗議最激烈時,有關描述血腥暴力和煽動仇恨之內容的舉報達到了高峰。[團隊] 被指示將申訴上呈,以允許違反血腥暴力內容相關政策的相關情事,包括描述國家發起之人權迫害行為的內容」。

Meta 指出,這段影片是在大規模抗議以及對蘇丹新聞自由極為擔憂的背景下所拍攝的。Meta 亦指出,這種類型的內容可以「警告該地區的用戶,讓其知道自身安全受到威脅,且在網路中斷期間以及記者難以進去該地點的情況下,更是顯得特別重要」。

此外,Meta 表示恢復顯示內容的裁決與其理念一致,尤其是該公司最為重視的「言論自由」理念。Meta 引用了監察委員會先前的裁決,指出政治言論對「言論自由」理念的重要性。案例裁決 2021-010-FB-UA(「哥倫比亞示威抗議」);2021-003-FB-UA(「旁遮普媒體對印度 RSS 組織的擔憂」);2021-007-FB-UA(「緬甸機器人程式」);以及 2021-009-FB-UA(「被分享的半島電視台貼文」)。

Meta 告訴監察委員會,該公司判定其最初移除該內容的處置並不符合 ICCPR 第 19 條,特別是不符合必要性原則。因此,該公司根據新聞價值容許差別將該內容予以恢復顯示。為了減少允許血腥暴力內容恢復顯示後保留在平台上可能涉及到的任何傷害風險,Meta 限制 18 歲以上的用戶才可存取內容,並加上了警告畫面。Meta 還在其案例宗旨中指出,恢復顯示內容的裁決符合聯合國促進及保護見解和言論自由權特別報告員的專題報告,特別是「取得違反人權行為之資訊的權利」部分。

此外,Meta 指出其加上了警告畫面以避免未滿 18 歲的用戶查看內容,因此也考量到了該處置對兒童權利的影響。Meta 告訴監察委員會,當該公司在裁定處置時有考量到《兒童權利公約》第 13 條,以及保護兒童言論自由權(包括「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資訊和思想之自由」)的第 25 號一般性意見。Meta 在其案件宗旨中解釋道,限制僅成年用戶可查看該內容的處置符合保護未成年用戶的合法目的,並合乎該目標的比例原則。

監察委員會向 Meta 詢問了 21 個問題,Meta 完整回覆了 17 個問題,另外 4 個僅部分回覆。部分回覆的問題是關於如何衡量 Meta 自動化系統對平台內容的影響,以及為何《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未包含喚起大眾關注的例外情況。

7.公眾評論

監察委員會共收到 5 則與本案例相關的公眾評論;2 則來自於歐洲、1 則來自於撒哈拉以南非洲,另外 2 則來自於美國和加拿大。

提交的內容涵蓋以下主題:需採用更符合問題情境的方法,為發生武裝衝突之地區的內容設置更高的移除門檻,從而減少移除的內容;需保存資料以供日後進行可能的調查或追究人權迫害者的責任;以及運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方式可能過於草率且具有爭議性,因此需重新評估此作法。

2022 年 3 月,作為與利害關係人議合之持續性工作的一部分,監察委員會與約 50 名致力於回報及記錄人權迫害行為的倡導組織代表和個人、研究倫理、人權和史實的學者,以及有意與監察委員會討論的利益關係人進行了對談,探討因《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之規定所產生的問題,以及這類規定在危機或抗議背景下執行時所產生的問題。這類持續性的議合工作是在遵循「查塔姆守則」(Chatham House Rule)的規定下進行,以確保討論坦誠並保護參與者。討論內容涉及到多個主題,包括:社群媒體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以及吸引國際媒體和大眾關注國家發起之暴行的功用,在專制政權控制的國家中是如何扮演重要的角色;擔憂血腥暴力內容的通用標準實際上是以美國為中心的標準;以及認為使用警告畫面有助於解決實際的創傷問題,儘管部分組織報告表示此作法可能會限制其內容的觸及範圍。

若要閱讀此案例的相關公眾評論,請點擊這裡

8.監察委員會分析

監察委員會從以下三方面評估這則內容是否應該保留在平台上:Meta 的內容政策、該公司的理念,以及該公司的人權責任。

8.1.遵守 Meta 的內容政策

I.內容規定

監察委員會同意 Meta 恢復顯示這則內容並加上警告畫面和年齡限制的處置,但指出 Meta 的內容政策不夠明確,且並無有效手段可大規模地對類似內容實施相同的對應處置。

Meta 最初移除內容的處置符合其《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該內容因描述在非醫療環境中肢解人體(頭部嚴重受傷且眼睛明顯脫落的人)而違反政策。但是,《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政策宗旨指出,「[Meta] 允許發佈血腥暴力內容(有所限制)以協助喚起大眾對問題的關注。[Meta] 瞭解用戶重視討論人權迫害或恐怖主義行為等重要問題的能力」。儘管政策宗旨中提及了這一點,但《社群守則》中的具體規則卻未包含「喚起大眾關注」的例外情形。Meta 供其審查員使用的內部標準,亦未包含為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內容所適用的例外情形。

在《社群守則》中沒有特定例外的情況下,監察委員會同意 Meta 使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來恢復顯示該內容的處置。Meta 表示,若其判定違規內容具有新聞價值,以及「在進行權衡公共利益與傷害風險的平衡測試後,判定保持顯示有符合公共利益」,該公司便允許這類內容可根據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保留在平台上。

II.政策執行動作

監察委員會注意到,儘管 Meta 決定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核發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並恢復顯示加上警告畫面的貼文,但直到將近五週之後(即 2021 年 12 月 2 日),該貼文才在平台上確實恢復顯示。Meta 表示,由於該內容最終裁決的相關溝通並非在其標準的呈報管理工具中進行,因而「導致延遲對該內容採取適當的動作」。監察委員會對這種解釋和延遲情形感到極為擔憂,並強調在公共危機和新聞自由嚴重受限的情況下,Meta 及時採取動作以執行此類裁決的重要性。Meta 最初移除該內容時,該公司採取了 30 天的功能限制,以防止該用戶建立新內容,而當時也正是街頭抗議人士和報導政變及軍事鎮壓的記者遭到嚴重暴力與鎮壓的時刻。

8.2.遵循 Meta 秉持的理念

監察委員會認為,在平台上保留該內容並加上警告畫面的處置符合 Meta 的「言論自由」和「安全性」理念。

監察委員會意識到「尊嚴」和「隱私」在保護人權迫害受害者方面的重要性。該內容影響了影片中受傷者及其家人的尊嚴和隱私;其中被描述的人物是可供識別,而當事人及其親朋友好可能不希望播放這類含有他們的畫面。

監察委員會亦注意到「安全性」在此情況下的相關性,因為其目的是保護用戶免於「對人身安全構成傷害風險」之內容的影響。一方面,該用戶試圖喚起大眾對進行中政變的關注,有可能因此提高該地區人員的安全性;另一方面,該內容也可能給影片中的人物及/或其家人帶來風險。

監察委員會因此認為,在人民空間和媒體自由受到國家箝制的情況下,「言論自由」的理念變得更加重要。在此情況下,「言論自由」可確保用戶得以取得資訊並揭露國家暴行,因此亦有助於強化「安全性」的理念。

8.3.遵循 Meta 的人權責任

監察委員會認為,在平台上保留該內容並加上警告畫面的處置符合 Meta 的人權責任。然而,監察委員會認為 Meta 的政策應予以修訂,以更加重視為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之用戶的言論自由權。

表達自由(ICCPR 第 19 條)

ICCPR 第 19 條為表達自由提供廣泛的保障(包括尋找及接受資訊之權利)。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可限制表達自由的權利,亦即須經過合法性(具備清楚的特性)、正當性、具有必要性且符合比例原則等三要素的檢驗。雖然 ICCPR 對 Meta 的規範未如像要求國家般將此列為義務,但是 Meta 曾承諾依照 UNGPs 所載之規定尊重人權。這項承諾包括 ICCPR 和其他文件所定義,且獲得國際承認的人權。

I.合法性(規則具備清楚易懂的特性)

對言論自由的任何限制均應足夠清楚易懂,並提供允許及禁止事項的說明資訊。監察委員會認為,血腥暴力內容的相關政策並未明確規定,Meta 如何允許用戶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血腥暴力內容。《社群守則》的宗旨說明了該政策的目的,但卻與該政策的規定有相左之處。該政策的宗旨指出 Meta 允許用戶發佈暴力血腥內容來「協助喚起大眾對人權迫害行為的關注」,但政策又禁止所有「在非醫療環境中描述肢解人體或屍體」的影片(無論是否是出於喚起大眾關注而分享)。雖然 Meta 以正確方式根據更廣泛的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來恢復顯示該內容,但《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並未明確說明平台上是否允許此類內容。

監察委員會亦認為,新聞價值容許差別未明確說明記錄人權迫害或暴行的內容會在何時受惠於此規定。雖然我們同意 Meta 的觀點,即判定新聞價值是「高度主觀的」,但相關規定甚至沒有對該詞彙下定義。該政策指出,Meta「特別重視內容是否會對公共健康或安全造成急迫威脅,或是否在政治程序中表達目前備受爭議的觀點」。在運用此容許差別規則時,應透過極具代表性的範例和明確的原則來指導裁量權的行使,否則這類規則的使用可能會顯得雜亂無章。此外,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並未提及對違反 Meta 政策的內容使用警告畫面(或插頁)。

最後,監察委員會曾於先前的案例(「哥倫比亞示威抗議」)建議 Meta 應「制定並公佈清楚的標準,以便內容審查者向上呈報以進行公共利益的額外審查」。根據 Meta 回應,該公司已透過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有關新聞價值的文章公佈了向上呈報標準。但是,這篇文章著重在 Meta 在運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時所考量的因素,而非為版主何時該向上呈報內容(即將其送交額外審查)提供相關標準。若新聞價值容許差別旨在成為該公司中大規模內容審核系統的一部分,則制定呈報和使用流程應有助於實現此目標。監察委員會指出,由於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運用時間點和方式不夠明確,有可能會導致該政策在運用時缺乏一致性。

II.追求正當目的

對言論自由的限制應該追求正當的目的,其中包括保護他人的權利,例如被描述之個人的隱私權(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28 段),以及身體完整性之權利。Meta 亦在政策宗旨中指出,「美化暴力或讚頌他人遭受痛苦或屈辱的血腥暴力內容……可能會破壞環境氣氛,降低用戶參與互動的意願」。監察委員會同意血腥暴力內容的相關政策有追求數個正當目的。

III.具有必要性和符合比例原則

限制表達自由之措施皆「須適合用來實現保護功能;必須是可用來實現保護功能的諸種手段中『侵犯性最小』的一個;[以及] 必須與要保護的權益『符合比例原則』」(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34 項)。

在本案例中,監察委員會認為在該內容上加上警告畫面是對言論自由的必要性限制,並符合比例原則。警告畫面既不會為欲查看該內容的用戶帶來不必要的負擔,同時又可將內容的性質告知他人,讓用戶自行決定是否要查看。此外,警告畫面也充分保護了被描述之個人及其家人的尊嚴。

監察委員會同時指出,Meta 延遲將近五週才將該貼文恢復顯示(如第 8.1 節所述)。在蘇丹暴行持續不斷且媒體環境受限的情況下,該延遲情況對言論自由所造成的影響並不符合比例原則。這類言論有助於向平民發出警告並喚起大眾關注,但長時間的延遲卻削弱了其益處。

監察委員會亦認為,由於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使用頻率不高,因此如要大規模允許平台上發佈記錄迫害行為或喚起大眾關注的內容,它並不是有效的機制。Meta 告訴監察委員會其「在過去 12 個月(2022 年 3 月 8 日前 12 個月)記錄了 17 項與血腥暴力內容政策有關的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而本案例的內容就是這 17 項容許差別的其中之一」。相比之下,Meta 在 2021 年前三個季度已根據同一《社群守則》刪除了 9070 萬則內容。監察委員會認為,在一年的時間當中,全球不大可能只有 17 則與該政策相關的內容,得基於新聞價值和公共利益理由而允許保留在平台上。新聞價值容許差別並未提供足夠的機制來保留平台上這類性質的內容。為避免受保護的言論遭到審查,Meta 應修訂血腥暴力內容的相關政策本身,以允許此類內容保留在平台上。

在戰爭或政治動蕩的情況下,將來會有更多血腥暴力的內容被用戶拍攝到並分享至平台上,作為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迫害行為之用途,因此這類內容對於促進問責是很重要的。監察委員會在「美國前總統川普帳號遭停權」一案中指出,Meta 有責任「透過稱職的主管單位以及可歸責的機制,蒐集、保留和分享(若情況允許)資料,以便在發生違反國際刑法、人權及人道法的嚴重違規情形時,協助進行調查和處理起訴事宜」。監察委員會亦建議 Meta 在其《企業人權政策》協議中,說明如何在不違反國際規範和資料保護法的情況下,向研究人員提供先前的公開內容。Meta 在回應中承諾會向監察委員會說明為解決該問題所投注的長期努力;但是自監察委員會於 2021 年 5 月 5 日發佈此建議以來,Meta 尚未針對此問題回報任何進展。有鑑於該平台在暴力衝突局勢(例如當今在烏克蘭的戰爭中,用戶透過社群媒體記錄各種迫害行為)和全球政治動盪中所扮演的角色,監察委員會認為如此長時間的延遲和毫無進展的情形令人擔憂。

最後,監察委員會引用了先前「美國前總統川普帳號遭停權」一案中的建議,呼籲 Meta 應「對於無法透過一般程序防範或避免急迫性傷害的危機或陌生情況,就 Facebook 的應對方針制定並發佈政策」。Meta 在監察委員會的 2021 年第四季最新報告中表示,該公司已根據監察委員會的建議,擬定了一份新的危機協議提案,並已獲得採納。Meta 亦表示,此協議的相關資訊很快就會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上公開。Meta 告知監察委員會,該協議在蘇丹發生政變時尚未準備就緒,在審查此案件期間亦未運作。該公司預計在 2022 年下半年推出該協議。一個設計良好的協議必須能在危機情況下,帶領 Meta 制定並實施必要且適當的因應措施。Meta 應加快腳步實施該協議,並盡可能提供該協議如何運作並與現有 Meta 程序互相配合的詳細資訊。Meta 平台在世界各地的衝突和危機局勢中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該公司必須做好萬全準備,才能迅速且有系統地應對,以防錯誤發生。

9.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裁定維持 Meta 保留該內容並加上警告畫面(限 18 歲以上用戶查看)的處置。

10.政策諮詢聲明

內容政策

1.Meta 應修訂《社群守則》中有關血腥暴力內容的規定,以允許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人體或屍體的影片。這類內容應允許在加上警告畫面的狀態下發佈,讓用戶有所警覺內容可能令人不安。Meta 對《社群守則》做出更新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2.Meta 應展開政策制定流程並擬定標準,以判別出於喚起大眾關注或記錄人權迫害行為之目的而分享人體或屍體的影片。Meta 發佈政策制定流程的結果(包括大規模判別此類內容之程序和標準的相關資訊)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3.Meta 應在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說明中清楚詳述所有可能會根據此政策所採取的動作(例如,恢復顯示並加上警告畫面)。Meta 對該政策做出更新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政策執行

4.為確保用戶瞭解相關規定,根據新聞價值容許差別而對用戶的內容採取動作(包括恢復顯示內容或加上警告畫面)時,Meta 應傳送通知給該用戶。在用戶通知中提供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說明新聞價值容許差別的連結。Meta 向所有市場的用戶推出此更新通知功能,並透過執行資料證明用戶有收到這類通知後,監察委員會將視為該公司已實行此項建議。

*流程注意事項: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是由五人審查小組進行審議,且裁決結果必須經由多數成員核准。監察委員會的裁決不一定代表所有成員的個人觀點。

為進行本次案例裁決,哥德堡大學(University of Gothenburg)的獨立研究機構受託代表監察委員會進行一項獨立研究,他們邀請來自六大洲超過 50 位社會科學家,以及全球超過 3,200 位國家/地區專家組成團隊。協助監察委員會做出裁決的還包括專精於地緣政治、信任與安全、技術等多種領域的諮詢公司 Duco Advis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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