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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收回使用某些阿拉伯字詞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某則 Instagram 貼文的初始處置,根據用戶指出,該則貼文展示了包含阿拉伯文字詞的圖片,而這些字詞可以用來貶低「effeminate mannerisms」(舉止柔弱)的男性。

نوع القرار

معيار

السياسات والمواضيع

عنوان
مثليون، مجتمعات مهمشة، المساواة بين الجنسين
معيار المجتمع
خطاب يحض على الكراهية

المناطق/البلدان

موقع
مصر، لبنان، المغرب

منصة

منصة
Instagram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某則 Instagram 貼文的初始處置,根據用戶指出,該則貼文展示了包含阿拉伯文字詞的圖片,而這些字詞可以用來貶低「effeminate mannerisms」(舉止柔弱)的男性。該內容屬於 Meta 仇恨言論政策的例外情況,不應遭到移除。

關於本案例

2021 年 11 月,某個自稱為討論阿拉伯文化中同志故事的空間的公開 Instagram 帳號,在輪播(一則最多可以包含 10 張圖片和一則說明文字的 Instagram 貼文)中發佈了一系列圖片。以阿拉伯文和英文撰寫的說明文字解釋,每張圖片顯示一個不同的字詞,這些字詞可以用來貶低阿拉伯語世界中「effeminate mannerisms」(舉止柔弱)的男性,包括「zamel」、「foufou」和「tante/tanta」等詞彙。該用戶表示,這則貼文旨在「to reclaim [the] power of such hurtful terms」(收回此類傷害性詞彙 [的] 力量)。

Meta 最初以違反其仇恨言論政策為由移除該內容,但在用戶提出申訴後恢復顯示貼文。經另一位用戶舉報後,Meta 隨即以違反仇恨言論政策為由再次移除該內容。根據 Meta 指出,在監察委員會選定本案例之前,該內容已被向上呈報進行額外的內部審查,並判定該內容事實上並未違反公司的仇恨言論政策。Meta 隨即在 Instagram 上恢復顯示該內容。Meta 解釋說,其最初移除該內容的處置是根據針對包含「z***l」和「t***e/t***a」等詞彙之圖片的審查。

重要審查結果

監察委員會認為,移除此內容是明顯的錯誤,不符合 Meta 的仇恨言論政策。雖然該貼文確實包含毀謗詞彙,但其內容屬於「以自我指涉或鼓舞他人的方式使用」之言論的例外情況,以及允許引用仇恨言論以「進行譴責或引起他人關注」的例外情況。該用戶曾表示他們並未「condone or encourage the use」(容忍或鼓吹使用)所提及的毀謗詞彙,而且他們的目的是「to reclaim [the] power of such hurtful terms」(收回此類傷害性詞彙 [的] 力量);這些陳述理應讓版主察覺有可能適用於例外情況。

對於處在會懲罰其言論之國家/地區的 LGBTQIA+ 用戶而言,社群媒體往往是自由表達自我意見的唯一途徑。過度審核受迫害少數族群用戶的言論會對其表達自由造成嚴重威脅。因此,監察委員會擔心 Meta 並未持續將仇恨言論政策中的豁免權適用於弱勢族群的言論。

本案例中的錯誤(其中包括三位不同的版主判定內容違反仇恨言論政策)顯示出 Meta 提供給版主的貶低詞彙相關內容評估指引可能不夠充分。監察委員會擔憂的是,審查人員可能沒有充足的能力或訓練等資源可防止本案例中的錯誤類型。

以英文向版主提供有關如何審查非英文內容的指引(如同 Meta 目前做的事情),本身就是一項挑戰。為了協助版主更能評估何時針對包含毀謗用語的內容套用例外情況,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將其內部指引翻譯成版主使用的阿拉伯文方言。

監察委員會也認為,為了為了制定縝密的毀謗詞彙清單,並為版主提供有關針對其毀謗政策套用例外情況的適當指引,Meta 必須定期向受到特定國家/地區和文化層面毀謗的弱勢族群徵求意見。Meta 也應該進一步釐清其建立、執行與稽核特定市場毀謗詞彙清單的方式。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內容的原處置。

監察委員會在政策諮詢聲明中,對 Meta 提出以下建議:

  • 將內部實作規範與已知問題翻譯為內容版主使用的阿拉伯文方言。這樣做可協助版主更能評估何時需要對包含毀謗用語的內容進行例外情況處理,從而減少阿拉伯語地區的政策過度執行。
  • 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建立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指定將哪些毀謗用語和國家/地區指派給每個特定市場清單的流程和資格條件。
  • 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執行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準確判定毀謗禁令執行時間與場合的流程合資格條件,無論是針對地理位置來自問題地區的貼文、並非來自問題地區但與問題地區相關的貼文,及/或與問題地區所有用戶相關的貼文,而不受貼文地理位置來源影響。
  • 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稽核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將毀謗用語由 Meta 特定市場清單中移除或保留的流程和資格條件。

*案例摘要僅就案例提供總覽,不具有任何先例價值。

完整案例裁決內容

1.裁決摘要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移除某則 Instagram 貼文的原始處置,該貼文是來自一個探索「阿拉伯歷史與流行文化中同志故事」的帳號。該內容屬於 Meta 仇恨言論政策中的例外情況,因為它報導、譴責並討論他人對恐同毀謗的負面使用行為,並在明確正面的背景下使用。

2.案例說明和背景

2021 年 11 月,某個自稱是討論阿拉伯文化中同志故事的空間的公開 Instagram 帳號,在輪播(一則最多可以包含 10 張圖片和一則說明文字的 Instagram 貼文)中發佈了一系列圖片。該用戶以阿拉伯文和英文撰寫的說明文字解釋,每張圖片顯示一個不同的字詞,這些字詞可以用來貶低阿拉伯語世界中「舉止柔弱」的男性,包括「zamel」、「foufou」和「tante」/「tanta」等詞彙。在說明文字中,該用戶表示他們並未「容忍或鼓吹使用這些字詞」,並解釋道他們先前曾被人用這些詞彙辱罵,而該貼文旨在「收回此類傷害性詞彙 [的] 力量」。監察委員會的外部專家已確認內容中引用的詞彙經常被用作毀謗。

該內容的瀏覽次數大約 9,000 次,收到大約 30 則留言和大約 2,000 個心情。在內容發佈後三小時內,一位用戶檢舉該內容是「adult nudity or sexual activity」(成人裸露或性行為),另一位用戶檢舉該內容是「sexual solicitation」(性誘惑)。每則檢舉均由不同的真人版主分別處理。審查第一則檢舉的版主並未採取動作,但審查第二則檢舉的版主以違反 Meta 的仇恨言論政策為由移除該內容。在該用戶針對移除處置提出申訴後,第三位版主在平台上恢復內容。內容恢復後,有另一位用戶檢舉內容為「hate speech」(仇恨言論),於是另一位版主進行了第四次審查,再次移除該內容。該用戶二度提出申訴,經過第五次審查後,另一位版主維持移除內容的處置。Meta 向用戶通知處置後,該用戶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Meta 後來證實所有審查內容的版主均能流利使用阿拉伯文。

Meta 解釋說,其最初撤下該內容的處置是根據針對包含「z***l」和「t***e/t***a」等詞彙之圖片的審查。對於監察委員會的提問,Meta 也指出該公司認為內容中使用的另一個詞彙「moukhanath」是一種毀謗用語。

根據 Meta 指出,在該用戶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之後但在監察委員會選定本案例之前,該內容已被獨立向上呈報進行額外的內部審查,並判定該內容並未違反仇恨言論政策。該內容隨即在平台上恢復顯示。

3.監察委員會相關職權及其涵蓋範圍

內容遭移除的用戶向監察委員會提出申訴後,監察委員會有權審查 Meta 的處置(章程第 2 條第 1 節;規章制度第 3 條第 1 節)。

監察委員會得維持或推翻 Meta 的處置(章程第三條第 5 節),且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對 Meta 具有拘束力(章程第 4 條)。Meta 亦須評估就具有相似背景資訊之相同內容套用處置的可行性(章程第 4 條)。監察委員會的裁決可包含提供建議的政策諮詢聲明,雖不具拘束力,但 Meta 必須做出回應(章程第 3 條第 4 節;第四條)。

當監察委員會選定這類案例(以及 Meta 同意其處置有誤)時,監察委員會就會審查原先的處置,以協助增進瞭解出錯的原因,並提出觀察或建議事項,以協助減少錯誤和加強正當程序。

4.權力來源

監察委員會認為以下是權力來源:

I.監察委員會裁定結果:

監察委員會與本案例最相關的裁決包括:

監察委員會也提及下列裁決中提出的建議:「Ocalan 的隔離監禁裁決」(2021-006-IG-UA)、「兩個按鈕迷因裁決」(2021-005-FB-UA),以及「乳癌症狀與裸露裁決」(2020-004-IG-UA)。

II.Meta 的內容政策:

本案例涉及 Instagram《社群守則》和 Facebook《社群守則》。Meta 的政策公開透明平台表示,「Facebook 和 Instagram 共用《內容政策》,也就是說,如果內容在 Facebook 會認定為違規內容,在 Instagram 亦應視為是違規內容。」

Instagram《社群守則》指出:

我們希望能促進一個正面發展的多元社群。我們會移除含有具體威脅或仇恨言論的內容...我們絕不接受鼓勵針對種族、族群、國籍、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宗教、身心障礙或疾病進行的暴力或攻擊行為。若用戶轉發仇恨言論是為了質疑其行為或引發關注,則可以允許分享。但在此情況下,您必須清楚明確地表達您的意圖。

Facebook《社群守則》中對於仇恨言論的定義為:「針對他人的種族、民族、國籍、宗教信仰、性傾向、種姓、性別、性別認同、重大疾病或身心障礙等所謂受保護的特徵進行直接攻擊。」Meta 將攻擊分為三個等級。仇恨言論政策的毀謗用語部分禁止「透過毀謗用語描述或以負面方式針對他人的內容;『毀謗用語』係指本質上具有冒犯性,且對上述特徵帶有侮辱意味的字詞」。第三級的其餘部分則禁止針對用戶使用隔離或排擠的內容。

做為政策宗旨的一部分,Meta 解釋道:

我們注意到,用戶有時會分享包含他人仇恨言論的內容,以進行譴責,或是引起他人對該言論的關注。在其他情況下,用戶能夠以自我指涉或鼓舞他人的方式使用可能違反我們守則的言論。我們的政策允許有發佈此類言論的空間,但我們也要求用戶必須清楚指出他們的意圖。如果意圖不明確,我們可能會移除該內容。

III.Meta 秉持的理念:

Facebook《社群守則》的簡介闡明了 Meta 的理念,而保障用戶的「言論自由」則是 Meta 最重視的理念:

我們制定《社群守則》,一直都是以打造自由表達的平台,讓用戶盡情發聲為目標。[……] 我們希望用戶可以公開討論自己重視的議題,即使有人不認同或反對也不會阻礙用戶表達意見。

Meta 認為「言論自由」在涉及四項理念時應有所限制,而本案例涉及其中兩項理念:

「安全性」:我們力求維護 Facebook 的安全環境。威嚇他人的言論可能會使對方覺得受到威脅、排擠或不敢表達意見,因此 Facebook 不允許出現這類內容。

「尊嚴」:我們認為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尊嚴和權利,也期望用戶能尊重他人的尊嚴,不騷擾或貶低其他用戶。

IV.國際人權規範: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於 2011 年通過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UNGPs),為私人企業的人權責任建置了自願性架構。2021 年,Meta 宣佈《企業人權政策》,於其中重申該公司依循 UNGPs 尊重人權的承諾。監察委員會依據下列人權標準,分析 Meta 在本案例的人權責任,這些標準在本裁決第 8 節中獲得套用:

5.用戶提交的內容

用戶向監察委員會的陳述中,將其帳號描述為「to celebrate queer Arab culture」(慶祝阿拉伯同志文化)的場所。他們解釋道,雖然該帳號是一個「safe space」(安全的空間),但隨著其追蹤人數增加,它已越來越常被撰寫濫用留言和大量檢舉內容的恐同網路酸民攻擊。

該用戶解釋道,他們發佈內容的目的是為了鼓舞阿拉伯社會中的「effeminate men and boys」(舉止柔弱的男人和男孩),他們經常被貼文中強調的貶義語言所貶低。他們進一步解釋,他們正試圖收回這些對他們使用的貶義詞,作為抵抗和培養自信的一種形式,並指出他們在貼文的內容中明確表示他們並未容忍或鼓吹將圖片中的字詞作為毀謗用語使用。該用戶也表示,他們認為自己的內容符合 Meta 的內容政策,該政策明確允許以自我指涉或鼓舞他人的方式使用其他被禁止的詞彙。

6.Meta 提交的內容

Meta 在其處置陳述中說明,該內容原本是根據公司的《仇恨言論政策》規定遭到移除,因為內容中包含 Meta 毀謗用語清單中的一個禁用字詞,而該字詞是「對同志的貶義詞」。Meta 最終撤銷原本的處置並恢復顯示相關內容,因為所涉及之字詞的使用行為屬於 Meta 對以下內容的例外規定:「譴責毀謗用語或仇恨言論的內容、討論使用毀謗用語(包括使用這些字詞時的檢舉實例)的內容,或是對於是否可以接受使用毀謗用語進行辯論的內容」。Meta 認同,背景資訊表明該用戶是在吸引其他人關注該字詞的傷害性質,因此並未違規。

對於監察委員會詢問的背景資料與 Meta《仇恨言論政策》例外情況的相關性,Meta 表示,當仇恨言論和毀謗用語是受到嘲笑、譴責、討論、檢舉或以自我指涉的方式使用時,即「允許使用仇恨言論和毀謗用語」,而用戶有責任在提及毀謗用語時明確表達其意圖。

對於監察委員會的另一項提問,Meta 表示它們「並未推測」為何該內容誤遭刪除,因為其內容審查人員並未記錄處置原因。

監察委員會一共向 Meta 提出 17 個問題,其中 16 個獲得充分回答,另 1 個獲得部分回答。

7.公眾評論

監察委員會收到三則與本案例相關的公眾評論,其中一則來自美國和加拿大、一則來自中東和北非,其餘一則來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

提交資料涵蓋以下主題:主要社群媒體平台上的 LGBT 安全、執行仇恨言論政策時對當地情況的考量,以及阿拉伯文字詞的的含義變化。

若要閱讀此案例的相關公眾評論,請點擊這裡

此外,做為持續進行中的利害關係人議合工作之一環,監察委員會的成員與致力於表達自由和 LGBTQIA+ 族群權利的組織(包括阿拉伯文用戶)進行了實用又豐富的討論。本次討論強調了以下問題:當問題詞彙可能持續被部分受眾視為毀謗用語時,無論講者的意圖為何,都很難宣稱該毀謗用語純屬重新挪用,且普遍無冒犯性;LGBTQIA+ 倡議團體和非英語用戶社群對內容政策的意見不足所引起的問題,以及對背景資料不夠敏感的狀態下進行內容審核的風險。

8.監察委員會分析

監察委員會從以下三方面評估這則內容是否應該恢復顯示:Meta 的內容政策、該公司的理念,以及該公司的人權責任。

監察委員會選定這個案例是因為過度審核受迫害少數族群用戶的言論會對其表達自由造成嚴重而廣泛的威脅。網路表達空間對面臨迫害的族群來說格外重要,而他們的權利需要擁有社群媒體公司的高度關注以得到保障。此案例也顯示出 Meta 在設法保護弱勢族群不受仇恨言論影響、並同時努力創造一個弱勢族群可充分表達自我(包括收回仇恨毀謗用語)的空間時,所受到的壓力。

8.1 遵守 Meta 的內容政策

I.內容規定

監察委員會認為,雖然該內容使用了毀謗詞彙,但並非仇恨言論,因為它屬於仇恨言論政策中「以自我指涉或鼓舞他人的方式使用」之毀謗用語的例外情況,以及引用仇恨言論以「進行譴責或引起他人關注」的例外情況。

在「貝殼織帶」和「兩個按鈕迷因」的裁決中,監察委員會指出用戶沒有必要為了符合仇恨言論政策的例外狀況,而在貼文中明確說明其意圖。用戶只需在貼文的背景資料中明確說明他們是以政策允許的方式使用仇恨言論專用術語即可。

然而,此案例中的內容包括該用戶的聲明,亦即他們並未「condone or encourage」(容忍或鼓吹)以冒犯性方式使用所提及的毀謗詞彙。相反地,該貼文是「an attempt to resist and challenge the dominant narrative」(試圖體制並挑戰主流說法),並「to reclaim the power of such hurtful terms」(收回此類傷害性詞彙的力量)。雖然清楚陳述意圖並非絕對必要,或足以讓仇恨言論的使用或引用合法化,但這樣做應能讓版主察覺有可能適用於例外情況。在此案例中,監察委員會認為陳述意圖再加上背景資料,清楚說明該內容明顯屬於例外情況。

儘管如此,Meta 最初還是移除了該內容,有三位不同的版主判定內容違反仇恨言論政策。雖然多位版主未能正確分類內容有多種可能的原因,但 Meta 無法為錯誤提供具體解釋,因為該公司並未要求版主記錄其處置的判斷理由。如同「貝殼織帶」裁決中所指出,錯誤的類型和承擔出錯後果的用戶或社群,反映出平台上政策執行系統的設計選項可能會損害受迫害族群成員的言論自由權。當 Meta 觀察到持續針對受迫害或弱勢族群族群相關內容過度執行政策的模式(例如本案例中的情況)時,應調查其政策執行處置背後的判斷理由執法,並考慮必須對審核規則進行哪些修改(或是針對現有規則加強培訓或監督)才能避免過度熱切的政策執行對表達權利格外面臨風險的族群成員造成負擔。

II.政策執行動作

對於監察委員會的提問,Meta 解釋道,該內容之所以在平台恢復顯示,只是因為它正好被一名 Meta 員工標示為需要向上呈報審查。「向上呈報審查」代表處置並非透過大規模審查(通常是以外包的形式進行)來重新回顧,而是交由 Meta 的一個內部團隊。這項動作似乎需要有 Meta 員工注意到內容遭刪除,然後填寫並提交強調該問題的內部網頁表單。除了偶然因素外,這類系統只能識別 Meta 員工親自接觸之內容中的錯誤。因此,非英文的內容、不是由擁有許多美國粉絲之帳號發佈的內容,或是 Meta 中代表性不足之族群為了自己建立的內容都非常不可能受到注意、標示,以及獲得額外關注。

做為外展服務的一環,監察委員會瞭解到利害關係人的顧慮:針對仇恨言論政策的例外情況準確執行政策需要有一定程度的特定領域專業能力以及當地知識,而 Meta 可能缺少這些資訊,或是不一定能夠適用這些資訊。監察委員會也擔心,除非 Meta 定期向受到特定國家/地區層面毀謗用語攻擊的弱勢族群徵求意見,否則它將無法制定縝密的指定毀謗詞彙清單,並為版主提供有關如何套用毀謗用語政策例外情況的適當指引。

8.2 遵循 Meta 秉持的理念

監察委員會認為,原先移除內容的處置與 Meta 秉持的「言論自由」和「尊嚴」理念不一致,亦不符合「安全性」理念。儘管防止在平台上使用毀謗用語辱罵他人與 Meta 秉持的理念一致,但監察委員會擔心 Meta 並未持續將仇恨言論政策中的例外情況適用於弱勢族群的表達言論。

在本案例的情況下,旨在促進弱勢族群自由表達的「言論自由」至關重要。Meta 試圖限制使用誹謗來詆毀和恐嚇目標對象,並同時允許真誠地嘗試透過重新定義來剝奪這些字詞的負面影響,這些做法都是正確的。

監察委員會理解毀謗用語的流傳會影響「尊嚴」,特別是如果使用毀謗用語時有冒犯意圖,或是沒有相關背景線索指出這些毀謗用語並非用來冒犯,用戶接觸到毀謗用語的體驗可能會以阻礙網路表達言論的形式對他們造成恐嚇、不舒服或冒犯。如果有明確的相關背景線索指出提及毀謗用語是為了進行譴責、引起他人對毀謗用語的關注,或者是以自我指涉或鼓舞他人的方式提及,則「尊嚴」理念並不代表必須從平台上移除該字詞。相對地,無視於例外情況的政策過度執行會格外影響到少數與弱勢族群。如同監察委員會在「兩個按鈕迷因」裁決中的建議,Meta 必須確保其版主有足夠的資源與支援,以便對相關背景資料進行適當的評估。重要的是,版主必須能區分允許提及的毀謗用語以及不允許使用的毀謗用語,以便保護其用戶的「言論自由」和「尊嚴」,特別是弱勢族群用戶。

由於弱勢族群的「言論自由」和「尊嚴」在社群媒體平台上有更高的風險程度,這些平台也更有責任保護他們。監察委員會已在「貝殼織帶」裁決中建議 Meta 應對仇恨言論政策允許情形的適用性進行準確評估。準確度可透過培訓版主獲得改善,讓這些版主能夠識別涉及受歧視族群的內容,並獲得指示,以仔細評估仇恨言論政策的例外情況是否適用。針對內容的評估以及支援性的相關背景線索應該成為適用這些例外情況的觸發因素。

關於「安全性」,監察委員會也注意到安全的網路空間和謹慎的審核對弱勢並受到威脅的族群而言特別重要。LGBTQIA+ 的阿拉伯文用戶(特別是中東北非地區的用戶)在網路上公開表達自我時會面臨一定程度的危險。Meta 必須在以下兩者之間進行權衡:為此類表達言論提供支援性舞台的需求,以及確保該公司不會過度審核並壓制已面臨審查和壓迫的用戶。雖然監察委員會瞭解此領域中審核的複雜程度(特別是以大規模進行時),但平台仍應投入必要資源以妥善進行審核。

8.3 遵循 Meta 的人權責任

監察委員會的結論是,Meta 當初移除內容的處置不符合其企業人權責任。Meta 曾承諾該公司會依據《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尊重人權。Facebook 的《企業人權政策》表示此政策亦包含《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1.表達自由(ICCPR 第 19 條)

ICCPR 第 19 條針對表達自由給予廣泛保障,包括對人權議題展開討論,以及可能被視為具有「高度冒犯性」的表達言論(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11 項)。所有人的表達自由權均應獲得保障,不因「性別」或「其他身分」而受歧視(ICCPR 第 2 條第 1 項)。其中包括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圖倫訴澳大利亞案(1992年)A/HRC/19/41,第 7 項)。

這則貼文涉及 LGBTQIA+ 遭受歧視的重大社會議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注意到因針對倡導 LGBTQIA+ 權利的歧視性限制而對表達自由施加的限制(A/HRC/19/41,第 65 項)。

第 19 條規定,若國家要限制表達自由,必須於法有據、追求正當目的、具有必要性且符合比例原則(ICCPR 第 19 條第 3 項)。根據 UNGPs 架構,聯合國意見和表達自由特別報告員呼籲社群媒體公司,須確保其內容規則遵循 ICCPR 第 19 條第 3 項(A/HRC/38/35,第45 和 70 項)。

I.合法性(規則具備清楚易懂的特性)

合法性規定,對言論自由的任何限制均應足夠清楚易懂,並提供允許及禁止事項的說明資訊。

「乳癌症狀與裸露」案例(2020-004-IG-UA,第 9 號建議)、「Ocalan 的隔離監禁」案例(2021-006-IG-UA,第 10 號建議)和有關分享私人居住資訊的政策諮詢意見(第 9 號建議)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應向 Instagram 用戶說明 Facebook《社群守則》除適用於 Facebook 外,亦同樣適用於 Instagram,但有部分例外情況。在政策諮詢意見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在 90 天內完成這項工作。監察委員會注意到 Meta 對政策諮詢意見的回覆,雖然這項建議將全面實施,但 Meta 仍在努力建立更全面的 Instagram《社群守則》,詳加說明其與 Facebook《社群守則》的關係,並且無法承諾遵守 90 天的期限。監察委員會在多個場合重申了這項建議,認為 Meta 已有足夠時間為這些變化做準備。Instagram《社群守則》和 Facebook《社群守則》之間不明確的關係是 Meta 平台用戶持續感到困惑的來源。目前,雖然 Instagram《社群守則》包含導向 Facebook《社群守則》仇恨言論相關規定的連結,但用戶並不清楚整個 Facebook《社群守則》中仇恨言論的相關規定(包括毀謗用語禁令和例外情況)是否適用於 Instagram。及時而全面地更新 Instagram《社群守則》仍然是監察委員會的首要任務。

關於毀謗用語清單的制定,監察委員會重申了在「南非毀謗用語」案例(2021-011-FB-UA)中提出的觀點:Meta 應該在制定毀謗用語清單的程序和資格條件方面更公開透明。在本案例中,Meta 解釋道,該公司是根據「相關內部合作夥伴(例如處理、市場和內容政策團隊)的分析和審查」來為每個既有市場定義毀謗用語清單。Meta 也表示,其市場專家每年都會稽核毀謗用語清單,對每個詞彙進行質化和量化評估,以區分「本質上具有冒犯性的字詞(即使是單獨撰寫的)」以及本質上不具有冒犯性的字詞。」監察委員會不清楚該次年度審查的舉行時間,但在監察委員會選定此案例後,Meta 對「z***l」一詞的使用進行了稽核。在這次稽核之後,該字詞從「阿拉伯文」毀謗用語清單中移除,但仍保留在「馬格里布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中。監察委員會並不知道本次稽核是一般程序的一部分,還是為了回應監察委員會選定本案例。更一般地來說,監察委員會不清楚年度審查中的質化和量化評估包含哪些內容。

用戶無法取得制定毀謗用語清單和市場指定之流程和資格條件的相關資訊,特別是有關如何區分語言和區域市場的資訊。如果沒有這些資訊,用戶就可能很難只根據仇恨言論政策中的毀謗用語定義(該定義是依靠固有的冒犯性和侮辱性等主觀概念)來評估哪些字詞可能會被視為毀謗(A/74/486 第 46 項;另見 A/HRC/38/35,第 26 項)。

關於毀謗用語清單的執行方式,Meta 在「南非毀謗用語」案例(2021-011-FB-UA)中表示,該公司「禁止毀謗用語的規定適用於全球,但毀謗用語清單必須因地制宜。」該公司解釋道:「若某詞彙列於某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則根據仇恨言論政策,該詞彙禁止在該市場使用。」Meta 的說明令人困惑:究竟該公司的政策執行作法(其涵蓋範圍可能遍及全球)代表指定市場的毀謗用語在世界各地也都禁止使用。Meta 解釋道,該公司將市場定義為「國家/地區和語言/方言的組合」,而「市場...的劃分主要是根據內容之語言/方言和國家/地區的組合」。Meta 的內容審查人員是「根據其語言能力和文化與市場知識指定給其市場」。根據 Meta 表示,該內容涉及毀謗用語清單中的阿拉伯文和馬格里布市場。該內容被傳送到這些市場是「根據多種訊號的組合,例如在內容中偵測到的地點、語言和方言、內容的類型和檢舉類型」。監察委員會並不十分清楚多種訊號如何合作判定某項內容會涉及哪些市場,以及如果某項內容中含有一個在某個特定市場屬於毀謗用語的字詞,該內容是否只有在與該市場相關時才會遭到移除,或是在世界各地都會遭到移除。《社群守則》本身並未解釋此流程。

Meta 應完整說明該公司如何在平台上針對毀謗用語執行政策。現行政策中有多處不夠公開透明,例如,專為特定地理區域指定的毀謗用語是否只會在張貼於這些地理區域或在這些地理區域瀏覽時才會從平台中刪除,或是無論在何處張貼或瀏覽都會從平台中刪除。Meta 也應該解釋,如果有字詞在某些場合被視為毀謗用語,但在其他地方卻有完全不同的含義,且未違反任何 Meta 的政策,該公司如何處理。

《社群守則》中仇恨言論相關規則的架構也可能會造成困擾。雖然毀謗用語禁令出現在第三級仇恨言論的標題下方,監察委員會並不清楚禁令是否屬於第三級,因為毀謗用語不一定針對用戶使用隔離或排擠,而這些正是該級別其餘部分的重點。

II.追求正當目的

任何針對言論表達的限制措施,皆須符合 ICCPR 所列的正當目的,包括「他人的權利」。關於本案例所討論的政策,其追求的正當目的是保護他人享有平等的權利(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28 項),以及不因性傾向和性別認同遭受暴力及歧視的權利(ICCPR 第 2 條第 1 項、第 26 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圖倫訴澳大利亞案(1992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 32/2 號決議:防止針對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暴力及歧視)。

III.具有必要性和符合比例原則

必要性和符合比例的原則規定,任何對表達自由的限制措施皆須「適合用來實現保護功能;必須是可用來實現保護功能的諸種手段中『侵犯性最小』的一個;[且] 必須與要保護的權益『符合比例原則』」(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第 34 項)。

在本案例中,移除內容不具必要性,因為該移除處置是明顯的錯誤,不符合 Meta 的仇恨言論政策。移除處置也並非為達成合法目的所使用的最不具侵害性的方式,因為在每次導致移除處置的審查中,包含 10 張相片的整個輪播只因其中一張相片涉嫌違反政策而被撤下。即使輪播中的其中一張相片帶有不允許使用、亦不屬於例外情況的毀謗用語,移除整個輪播也不是符合比例原則的回應方式。

Meta 向監察委員會解釋,「當任何相片含有違反《社群守則》的內容時,該帖子就會被認定是違規內容」,而且「與 Facebook [不] 同,Meta 不可能從一則 Instagram 的多張相片貼文中移除單一圖片」。Meta 表示,曾有人提議更新內容審查工具,目的是讓審查人員能夠只移除輪播中的違規相片,但這項更新並未獲得優先處理。監察委員會認為這項說明並不明確,並認為降低更新的優先順序可能會導致系統性的政策過度執行,導致即使只有部分輪播被視為違規,整個輪播都會被撤下。監察委員會也指出,如果有用戶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張貼同一系列的相片,在兩個平台上對此類內容的不同處理方式會帶來不一致的結果,而這種狀況無法藉由任何有意義的政策差異獲得合理化:如果其中一張相片違規,會導致整個輪播在 Instagram 遭到移除,但在 Facebook 則不會遭到移除。

2.無歧視政策

有鑑於收回針對 LGBTQIA+ 用戶的貶義詞在對抗歧視方面的重要性,監察委員會期許 Meta 能對錯誤移除本案例內容和在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的類似內容的可能性特別留意。如同監察委員會在關於原住民藝術表達的「貝殼織帶」裁決(2021-012-FB-UA)中所指出,只評估 Meta 執行 Facebook 仇恨言論政策的整體成效是不夠的 — 必須考慮到對特定弱勢族群的影響。根據 UNGPs,「工商企業應特別關注對屬於高危脆弱或邊緣化群體或人口的個人的任何特殊人權影響」(UNGPs 原則 18 和 20)。對於處在會懲罰其言論之國家/地區的 LGBTQIA+ 用戶而言,社群媒體往往是他們仍然能夠自由表達自我意見的唯一途徑。此狀況尤其適用於 Instagram,因為其《社群守則》允許用戶不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監察委員會注意到,《社群守則》中並未向 Facebook 用戶提供相同的自由權利。Meta 必須證明該公司已進行人權盡職調查,以確保系統公平運作,不會助長歧視(UNGPs 原則 17)。監察委員會注意到,Meta 有固定在評估其政策執行系統在處理仇恨言論時的準確度(「貝殼織帶」裁決)。然而,這些評估並未針對準確度的評估項目做細分,以具體衡量 Meta 對於不允許的仇恨言論和試圖收回貶義詞之允許內容的辨別能力。

本案例中的錯誤顯示出 Meta 提供給版主的貶低詞彙相關內容評估指引可能不夠充分。監察委員會擔憂的是,審查人員可能沒有充足的能力或訓練等資源可防止本案例中的錯誤類型,尤其是根據政策例外狀況允許發佈的內容。在本案例中,Meta 告知監察委員會已知問題和內部實作規範僅提供英文版本,以「確保在世界各地以標準化的方式執行」其政策,而且「所有旗下內容版主均能流利使用英文」。在「緬甸 Bot(機器人程式)」裁決(2021-007-FB-UA)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應該確保能以內容審核人員所審查內容的語言,提供內部實作規範。Meta 並未對這項建議採取進一步行動,而是提供了類似的回覆:其內容版主均能流利使用英文。監察委員會觀察到,以英文向審查人員提供有關如何管理非英文內容的指引,本身就是一項挑戰。內部實作規範與已知問題往往是根據美式英文語言架構,而這些架構可能不適用於其他語言(例如有阿拉伯文)。

在「貝殼織帶」裁決(2021-012-FB-UA,第 3 號建議)中,監察委員會建議 Meta 針對仇恨言論政策例外情況(例如譴責、引起他人關注、用於自我指涉、用於鼓舞他人)所涵蓋之人權侵犯相關言論表達,進行審查準確度評估,而且 Meta 應分享評估結果,包括此等結果將如何協助改善政策的執行及制定方式。由於瞭解到過度移除人權侵犯相關言論表達的代價格外龐大,監察委員會因而發佈這項建議。監察委員會注意到 Meta 對評估可行性相關建議的擔憂,包括(a)其政策中缺乏關於人權侵犯等領域之例外情況的具體類別,以及(b)缺乏容易識別的仇恨言論例外情況相關內容範本。監察委員會認為這些挑戰都能克服,因為 Meta 能可以將分析重點放在現有的仇恨言論例外情況上,並優先識別內容範本。監察委員會鼓勵 Meta 承諾實施「貝殼織帶」案例(2021-012-FB-UA)中的建議,並歡迎 Meta 在其下一季度報告中提供更新資訊。

9.監察委員會的裁決

監察委員會推翻 Meta 撤除內容的原處置。

10.政策諮詢聲明

政策執行

1.Meta 應將內部實作規範與已知問題翻譯為現代標準阿拉伯語。這樣做可協助版主更能評估何時需要對包含毀謗用語的內容進行例外情況處理,從而減少阿拉伯語地區的政策過度執行。監察委員會注意到,Meta 並未採取進一步行動以回應「緬甸 Bot(機器人程式)」案例(2021-007-FB-UA)中的建議,亦即 Meta 應該確保能以內容審核人員所審查內容的語言,提供內部實作規範。Meta 通知監察委員會已完成現代標準阿拉伯語翻譯後,監察委員會便會認定此建議事項已達成。

資訊透明度

2.Meta 應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建立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指定將哪些毀謗用語和國家/地區指派給每個特定市場清單的流程和資格條件。資訊在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發佈後,監察委員會便會認定此項目已達成。

3.Meta 應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執行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準確判定毀謗禁令執行時間與場合的流程合資格條件,無論是針對地理位置來自問題地區的貼文、並非來自問題地區但與問題地區相關的貼文,及/或與問題地區所有用戶相關的貼文,而不受貼文地理位置來源影響。資訊在 Meta 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發佈後,監察委員會便會認定此建議項目已達成。

4.Meta 應清楚說明該公司如何稽核其特定市場的毀謗用語清單。此說明應包括將毀謗用語由 Meta 特定市場清單中移除或保留的流程和資格條件。資訊在 Meta 政策公開透明平台中發佈後,監察委員會便會認定此建議項目已達成。

*流程注意事項:

監察委員會的裁決是由五人審查小組進行審議,且裁決結果必須經由多數成員核准。監察委員會的裁決不一定代表所有成員的個人觀點。

為進行本次案例裁決,哥德堡大學(University of Gothenburg)的獨立研究機構受託代表監察委員會進行一項獨立研究,他們邀請來自六大洲超過 50 位社會科學家,以及全球超過 3,200 位國家/地區專家組成團隊。協助監察委員會做出裁決的還包括專精於地緣政治、信任與安全、技術等多種領域的諮詢公司 Duco Advisors。語言專業技能則由 Lionbridge Technologies, LLC 提供,該公司的專家能流利使用超過 350 種語言,並在全球 5,000 個城市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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